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护人申请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监护人申请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监护人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销指定×××为×××的监护人。
  
  事实和理由:
  
  ×××因对……(原指定单位)指定担任×××,……(写明被监护人的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所)的监护人不服,向你院提出异议。
  
  ……(写明申请撤销指定监护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指定意见书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如何指定监护人?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履行义务或者监护人资格灭失的,其它亲属有主动当监护人的话,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申请书,在里面表达自己当监护人的想法,要求撤销指定的监护人。法院确定监护人的资格,主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的角度出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


·公司注册时间要多久?需要哪些手续?
      随着现在社会不断的创新与发展,现在好多的年轻人都纷纷的出来创业,为自己谋求更多的生路,对于刚出来的人很多都懂,那如果注册一间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后
      离婚后,我们对于孩子的归属也就是抚养权的确定,有些过程是比较平和的,双方达成协议,但是很多的夫妻离婚对簿公堂,而且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方因......


·一,现今法律上醉驾需要找律师吗?
      一,现今法律上醉驾需要找律师吗因为醉驾是犯罪,可能还要被判刑的,最好请律师来辩护和提供帮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


·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怎么办?
      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怎么办?日常生活中,常常发生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纠纷,这种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合同也是《合同法》中......


·随着交易金额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选择用支票进行结算,但
      随着交易金额越来越大,很多企业和个人都选择用支票进行结算,但是还有许多人对于支票的相关知识不了解。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转账支票和现金支......


·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的条件
      外国人收养中国小孩的条件(一)年龄不得小于30岁或大于50岁;(二)体质指数不得高于四十,即不是肥胖症患者,还不能有服用抗忧郁症药物的记录;(三)......


·一、交通事故无责方定损需要签字吗?
      一、交通事故无责方定损需要签字吗?1、交通事故无责方定损需要签字,车辆定损无责方不签字,是没有效力的。车辆定损可以找物价局定损后修车,然后拿着......


·2岁小孩车祸死亡赔偿
      2岁小孩车祸撞死能赔偿多少,其实是和成年人一样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


·商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处理?
      无论是商业用地还是工业用地,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个人或者企业的使用都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既然有年限就涉及到到期的问题,那么,商业土地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