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假释是什么意思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假释是什么意思和缓刑有什么区别?
  
  一、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二、缓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三、假释与缓刑的区别
  
  假释与缓刑不同。两者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都有一定的考验期限,都以发生法定情形为撤销条件。但两者也存在许多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则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根据不同。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适用缓刑的根据则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适用的时间不同。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过程中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以裁定作出的;缓刑则是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的。
  
  (4)不执行的刑期不同。假释必须先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而对尚未执行完的刑期,附条件地不执行;缓刑则是对原判决的全部刑期有条件地不执行。
  
  (5)性质不同。缓刑是一种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
  
  (6)作出决定的时间不同。缓刑是判决时候作出,假释是服刑期间作出,都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
  
  假释和缓刑虽然在形式上有着很多的相同点,但是在很多地方都有所不同,如假释需要先执行部分刑期,才服刑的过程中表现良好,而缓刑是属于刑期较短,在认罪的时候态度良好,且认定其不会危害社会,这样就可以判处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款验资后转出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借款验资后转出是否属于抽逃出资2011年修订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股东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


·拆迁谈判时如何分辨是否合法?
      拆迁谈判时如何分辨是否合法?①首先,签字要谨慎,确保政策和法律都无差错!雷区:被莫须有的政策搞晕,迷迷糊糊就签字某些地方公司给出的拆迁政......


·一、分居2年可以直接上诉吗?
      一、分居2年可以直接上诉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分居是夫妻离婚的原因之一。于是有人就问了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申请离婚呢?《婚姻法》给出的条件是:......


·盗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


·民办学校股权转让程序内容是什么?
      民办学校股权转让程序内容是什么?股权转让是现在企业经营中最常见的一种,股权转让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民办学校,民办学校股权转让,可以使学校的......


·一、夫妻公司在国外财产保护的措施主要有哪些?
      一、夫妻公司在国外财产保护的措施主要有哪些?1、财产账务保护控制(1)财务部门:会计账务应当全面反映企业所有的财产,有些属于低值品的如果在会计......


·离婚房子过户要花多少钱?
      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总是要有很多的疑问。夫妻双方离婚房产需要过户的话,是怎么过户的呢?那么离婚房子过户要花多少钱呢?离婚的过程......


·国家企业改制后工资构成会变化吗?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国家管控的事业纷纷下放,国家事业单位改制使得企业的性质发生变化,融资与管理等都注入了新活力。而我们知道事业单位......


·我国规定司法拘留最长是多久
      司法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


·离婚抚养费要付到孩子几岁
      离婚抚养费要付到孩子几岁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


·刑事案件立功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立功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的行为。《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