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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订立竞业限制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在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时候,绝不能毫无顾忌或随心所欲地设定条款,而应该遵守相关的法条规定。那么,如何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什么?请跟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订立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限制的范围应与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时接触或者可能接触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相对应,而不应扩至其他行业领域,实践中应当权衡是否不当地剥夺了员工的生存权。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离职者在什么范围内不得开展与原企业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对手。另外,竞业限制的区域必须合理。区域的大小一般与原单位的业务影响区域以及市场份额等因素有关。应当以可能与企业产生实质性竞争危险的区域为禁止区域或以竞争利益是否受影响来判断具体的竞业区域。企业任意或无节制地扩大竞业限制范围,不但对企业没有价值,而且还可能涉嫌构成对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的侵犯。
   二、约定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什么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最好明确约定有关违约责任。比如,当事人可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幅度,可以预先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同时也可以设定免责条款和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责任,法律责任的事先约定可以避免竞业限制协议违约后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困难,有利于合同纠纷的解决,也有助于减少当事人在未来可能承担的风险。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单位的利益,但此时该如何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订立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的话就由可能导致协议无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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