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高检批捕年龄规定是什么

最高检批捕年龄规定是什么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刑事拘留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刑事案件没有年龄限制;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刑事犯罪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
  
  我国的法律对此有以下规定: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9、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并且犯罪情节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是不会进行逮捕的。如果达到了刑事责任的年龄,那么如果犯罪了,符合逮捕的条件,那么一定会进行逮捕处理的。逮捕也是有时间期限的,超过时间那么久需要进行释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现实中也不排除签订口头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那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口头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拆迁赔偿合同违约怎么办?
      房屋拆迁赔偿合同违约怎么办?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这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在时效期内具有胜诉权。但是很多当事人并不清楚医疗服......


·私募基金备案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私募基金备案公告包括哪些内容?一、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是否对外公示?协会将会公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


·工伤鉴定时间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后,就应该主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申请工伤赔偿,而办理之前首先要申请工伤鉴定,经鉴定后确认为工伤的,才能按规定......


·公司注册信息变更需要什么流程
      公司注册信息变更需要什么流程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变更;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合同没有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没有成立的情形有哪些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


·企业投资的企业股东分红如何合理避税?
      企业投资的企业股东分红如何避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企业所......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此时
      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此时也不是说任何员工都是可以被裁的。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济性裁员不得裁减哪些人员......


·入室抢劫持刀伤人会判几年
      当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并持刀使人受伤了,这就构成了入室抢劫持刀伤人。抢劫已属于严重的暴力罪行了,那么入室抢劫持刀伤人会判......


·个人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