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含哪些
一、医疗费:
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凭据据实支付(病历、住院记录、转院、出院证明、药费单及用药清单、休假证明等票据齐全),后续另诉,必花并赔。
二、误工费:
因伤残持续务工的,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可以参照手速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四、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或者雇工的,按早同等级护理报酬计算。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护理级别、人数应有证明。)
五、残疾赔偿金:
根据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照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者用具费:
餐具辅助器具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更换周期、赔偿期限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七、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八、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之处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互助哦和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十一、住宿费:
按实际计算,但上限不应高于公务员出差到当地的标准。
十二、必要的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三、财产直接损失:
全部财产直接损失。能修复的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十五、残疾鉴定费:
以正式票据为凭。
对于不同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方面往往也是不同的,如果交通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那么违反交通规则的一方肯定是需要付主要责任,并且对于另一方虽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但是还是需要付次要责任的。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其中一方是需要给人员伤亡一方赔偿一定的钱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一、附带民事诉讼1、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
·谁有权委托辩护人,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我们经常看到,在刑事案件中总有一两个律师在为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多数情况下这些辩护人都是通过委托,之后才能担任辩护人的。那么一般谁有权委......
·犯罪未遂怎么判定?
犯罪未遂怎么判定?犯罪未遂的判断方法主要有两种:1、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划分实行终了的未遂,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如杀人......
·遵义市社会抚养费是指什么?
遵义市社会抚养费是指什么?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
·收养关系怎么确立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可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可以是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关系,是指签署一些法律文件走法律的程序,来将别人的子女当作是自己的子女......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有哪些?作为工程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问题,建筑行业内部和法律上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而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就成了建筑行业......
·公司欠债法人跟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欠债法人跟股东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欠债法人跟股东的区别是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构成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履行职......
·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
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一、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的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证券发行管理秩序及其社会公众、法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寻性滋事罪轻伤判几年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
·眼睛是人类感官中最重要部位之一
眼睛是人类感官中最重要部位之一,生活中眼睛的作用是无处不在的,如果在工作中眼睛发生了意外该怎么办呢?眼部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
·拿到法院民事裁定书下一步该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判决书中的笔误,可以适用裁定书予以补正。除非该案在庭审时已经作过口头判决,已经记录在庭审笔录里,后来的判决书与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