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如何举报使用童工,企业面临的法律责任?

一、如何举报使用童工,企业面临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情节一般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的,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童工的工资应如何追索
  
  关于童工工资能否拿到的问题。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工资呢?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那么该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的方式就是相当于我们所讲的童工工资。
  
  如果您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的,应当尽快向所在地人社局投诉或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奉劝用人单位不要知法犯法,违法使用、聘请童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 好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好处: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


·公司法关联交易无偿怎么办?
      公司法关联交易无偿怎么办?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依法办事,我国制定了公司法,在2018年也修改了相关的规定。其实,在很多情况下,国内的公司和国外......


·侵犯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第一,......


·一、培优费是否属于抚养费?
      一、培优费是否属于抚养费?培优费是否属于抚养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判断,如果学校外的补课费用是属于必要的教育费用,则不抚养孩子的......


·离婚诉讼的三个必经阶段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


·食品安全法三倍惩罚性赔偿规定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三倍惩罚性赔偿规定是什么?食品安全法三倍惩罚性赔偿规定是《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


·著作权的适当引用的规则
      著作权的适当引用的规则:第一,“本法规定的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作品是指将别人的作品作为自己作品的根据,以创造新作品,说明新观点。......


·疫情期间群众是否可以在乡道上设卡查验过往人员的信息
      得到当地政府命令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是可以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第......


·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
      我国《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下列几种: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I-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上诉程序是什么?在我们国家,为了节省司法资本,以及防止同时为了当事人滥讼又为了保障当事人获得最公平的待遇,在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


·刑法上有交通肇事逃逸罪吗?
      刑法上有交通肇事逃逸罪吗?一、刑法上有交通肇事逃逸罪吗?没有,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