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多少?

已购公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多少?一般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大家如果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般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大家如果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二、二手房使用年限怎么计算?(一)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界定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用途来确定的,居住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二)二手房中的已购公房、经济使用房、二手商品房、央产房具体如何计算1、已购公房、央产房已购公房和央产房都是属于福利分房的类型。在取消福利分房后,已购公房和央产房也可上市进行交易,由于是成本价的房屋,因此买方在购买这类房屋时是需要按照当时的市场价补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1)如果是大家的已购公房和央产房的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那么就要从该楼的第一套房屋首次进入二手房市场,缴纳土地出让金之日起核定其土地出让年限。其他房屋在上市的时候,也是按照第一套房屋上市的日期开始计算土地的使用年限,最终保证同一宗土地、同一栋楼的土地出让年限终止日相同。(2)如已购公有住房新占土地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那么其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原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以及下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定土地使用年限为准。2、二手商品房、经济使用房通常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基楼盘原始竣工的时间为准,而这一种土地使用年限的计算方式也等同于二手商品房。因此,经济使用房和二手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以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许可证的时间来核定其土地使用年限的。买房子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这件事是真的不能马虎的。而且,一般买房子涉及的金额也是特别的大的,我们更加是要谨慎的对待。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做好这个充分的准备。尽量这个购房风险的发生,这才是对自己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第一次进看守所要关多久才放出来?
      进看守所嫌疑人是否认罪,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涉案人数都会有所影响。有的案件简单的认罪的,采用速裁程序,2-3个星期左右开庭,一个月内就判完了。如果......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发行条件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哪些,发行条件是什么?公司为了进一步的扩大发展就会对外发行债券进行集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发行债券进行集资的条件,......


·在室内有空调有高温费吗?
      高温作业特别是在夏季中工作,对身体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国家强制规定企业在高温环境中必须向员工发放高温补贴,这是对工作人员的补偿性福利。很多人想......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


·工伤认定在职证明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当事人要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上交申请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出具在职证明,证明需要按照规范填写,这样之后方可进行工伤认定工......


·警察工伤规定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警察工伤规定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一、警察工伤规定工资待遇是怎样的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财产对于任何一个准备离婚的人来说,都是重点关注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包括协议离婚的方式,这个时候需要对离婚财产进行协商分配,那......


·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形式有哪些?
      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的形式有哪些?(一)人身伤害赔偿。《产品质量法》第32条规定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


·西安市扣分违章处理办法是什么?
      西安市扣分违章处理办法是什么?1、当场开了罚单车辆违章如果被交警当场开处罚决定书,就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的交通......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
      个人借款借据范本如何起草?现在很多法律纠纷都是民间借贷引起的,其根源就是借贷双方法律意识淡薄,才起草借款借据时,过于随意,导致在还款时,会......


·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行不行?
      土地使用权出租转租行不行?在人们日常的生活工作中,有时对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并不了解,不知道如何合理合法的进行使用和转让,也不清楚是否可以对自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