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

咱们都知道酒驾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个人喝醉酒之后走路都走不稳,何况开车了,虽然交通法规对酒驾有很严重的处罚,但是也阻挡不住有一些的不法分子喝酒开车,经常喝酒开车的你是否对交通相关的法规了解呢?喝酒开车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更是对别人的安全极不负责的一种行为,那么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一定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随处可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标语,有些人觉得自己技术比较好,总是会投机取巧,醉酒开车可是涉嫌触犯交通法律的犯罪行为,那么关于醉酒驾车撞死人会有什么后果,大家一起来看看,希望对你能有所警示的作用。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对于醉酒驾车撞死人的情形也有很多种情况,不同的情况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醉酒驾车撞死人这是涉嫌交通的肇事罪,如果是全部或者是主要责任全是有自己承担的话,应该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说道交通肇事罪咱们就普及下知识,什么事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了相关的交通法律的法规所规定的条文,并且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让公司财产受到了非常大的损失,这样的情形就要依法追究其所犯的罪行。在咱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有明确的规定,你要是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所规定的相关条文,造成了重大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公司财产受到了重大的损失,有这种情形的要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在你肇事之后逃逸了或者是有特别严重的情节比较恶劣的,那么就处罚的比较重了,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醉酒驾车撞死人然后逃逸的,判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醉酒驾车撞死人这种情况有很多种的处罚方式,具体的还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定,比方说醉酒驾车用非常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罪行就比较严重了,就要处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不用说醉酒了,就要是少喝一点酒开车都是非常危险的,不但有可能吊销驾照还可能有拘役的可能,那么咱们了解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这样的问题其实是非常有必要,没有相关的惩处怎么能约束一些人的肆意妄为呢?通过咱们对醉酒驾车撞死人判几年这样的问题的了解,咱们都应该时刻的提醒自己,对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一定要遵守,否则就是害人害己得不偿失,喝酒开车这样严重问题以后一定要杜绝,不仅要做到自己不喝酒开车,还要时刻的提醒周边的亲戚朋友们千万不要酒后驾车,真当出事的那一天后悔也来不及了,如果大家都能做到严于利己,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那么咱们的交通事故就会少很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打架致人轻伤处理流程是什么?
      打架致人轻伤处理流程是什么?年轻气盛的青年人喜欢用拳头去解决一些嘴巴解决不了的事,所以从古至今都有这样四个词,打架斗殴。虽然从字面意思来说......


·法院判离婚无效情形有哪些
      法院判离婚无效情形有哪些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


·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包括哪些部分?
      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包括哪些部分?现在工程建设的数量越来越多,只要涉及到工程建设那就离不开工程的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环节,那么工......


·购车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购车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


·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办
      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办一、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要怎么办?要看这个债务是否是为夫妻共同生活发展而欠下的债务,如果是一方为自身发展所欠,那么......


·盗窃罪的加重情节有什么
      盗窃罪的一般从重处罚情节有以下几种情况: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罪。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3、多次盗窃的。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


·清洁服务合同纠纷的成因有哪些
      清洁服务合同纠纷的成因有哪些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纠纷,那么关于清洁服务合同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呢?合同纠纷的成因有两个方面,分别包括有主观方面的......


·劳动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劳动者在入职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就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然而根据双方之间约定的提供劳动的时间,可以将劳动合同分为不同的类型。那到底......


·在我国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3年以后还能要吗?
      在我国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3年以后还能要吗?可以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


·工伤伤残鉴定有效的时间是多久
      条件与范围:1、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伤情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停工留薪期满仍不能工作的;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


·商标里面的汉字拿来用是否侵权
      侵权,文字也是其商标的组成部分。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