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市南区醉驾标准是什么?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永久不能重新考取。
二、《刑法》对醉驾的处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的;
(三)驾驶校车或者客车,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运输超出规定以内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后两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规定处罚。有前两项行为,同时又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三、相关司法解释对醉驾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事故后逃逸,没有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醉酒驾驶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营运机动车并载有乘客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没有驾驶证,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检查,或者拒绝、阻碍检查但并没有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酒后驾驶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驾在交通管理的部门中规定必须承担责任,吊销驾照,甚至五年之内不能进行驾驶,醉驾属于意识紊乱的行为,一旦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判断,在驾驶过程中就会造成车辆的乱行,甚至会造成他人伤亡,进而不仅危害他人生命,甚至危害自己的生命。
综上所述,对于醉驾的后果的评定标准,不仅是要惩罚其酒后驾驶,其次还包括其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来确定,主要分为未造成事故、醉驾运营类型车、醉驾普通车、造成事故等多种类型,来判定其惩罚标准。总之醉驾对于自身和他人都是有害无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法律允许吗
无能力抚养小孩送孤儿院法律允许吗抚养义务是指男女双方离婚后,即解除同居义务后剩下的抚养二人共同子女的义务。抚养义务是不随婚姻关系的灭失而灭失......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一、签租房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
·一、员工工伤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的规定是什么?
一、员工工伤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的规定是什么?员工工伤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的规定是: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
·酒后驾车 处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处罚是怎样的对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俗语,相信您都知道,但在现实中仍有不少机动车驾驶者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对于这样的行为我国......
·一、夫妻间感情不和多久起诉离婚?
一、夫妻间感情不和多久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想离婚,什么时候起诉都可以的。离婚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
·一方在办理协议离婚后反悔怎么办
如果离婚夫妻已经顺利的办理了协议离婚,并且拿到了离婚证的话,意味着此时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以后都是单身人士,就需要严格按照离婚协......
·刑事抗诉后国家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一、刑事抗诉后国家赔偿的标准是多少?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
·员工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员工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
·一、临沂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一、临沂工伤赔偿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临沂工伤赔偿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工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参考依据是:(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