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有关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有关赔偿标准是多少?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二、与民事赔偿区别国家赔偿是从民事赔偿发展而来的,因此两者有许多共通之处。但是,国家赔偿是独立于民事赔偿的自成体系的法律制度,两者的区别可概括为:1.赔偿发生的原因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务侵权与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有关,公务侵权的民事责任实际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2.赔偿主体不同。国家赔偿的主体是抽象的国家,具体的赔偿义务由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互分离。而民事赔偿的主体通常是具体的民事违法行为人,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一致。3.赔偿的归责原则不同。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而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体系由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构成。4.赔偿程序不同。国家赔偿的程序较民事赔偿更为复杂,其区别在于:首先,在提起国家赔偿诉讼之前,除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赔偿外,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即实行赔偿义务机关决定前置原则,不经该决定程序,法院不予受理,而在民事赔偿程序中,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无须经过前置程序。其次,证据规则不同。国家赔偿一般实行“初步证明”规则,即赔偿请求人首先要证明损害已经发生,并且该损害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所引起,继而,证明责任转移到被告,而在民事赔偿诉讼程序中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如果公民作出违法行为后,是会受到国家机关以及公职人员的相关处罚,如果公职人员做出了错误的处罚后,不仅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侵犯到公民的权益,所以国家机关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主要包括了行政和刑事赔偿,具体金额根据政策来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被别人登记软件著作权可以起诉吗?
      公司被别人登记软件著作权可以起诉吗?一、公司被别人登记软件著作权可以起诉吗?公司被别人登记软件著作权只要有合法的证据就可以起诉解决;起诉......


·保释金能要回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取保候审结束后就会退还保证金:(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


·管辖权异议举证期限是多长?
      管辖权异议举证期限是多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签署一份合同的时候,总会加上签订合同所在地的条款,并且会注明诉讼地是签订合同的所在地或者是被告......


·一、离婚一方有外遇财产分割怎么分?
      一、离婚一方有外遇财产分割怎么分?1、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当下,不管是现实社会还是网络社火中都有很多关于婚姻家庭法律咨询中心,这种咨询中心是为很多夫妻在婚姻家庭......


·夫妻存续一方产生的债务如何进行认定?
      夫妻存续一方产生的债务如何进行认定?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有: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未经夫妻协商一......


·哺乳期劳动合同顺延可以离职吗
      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


·黑白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
      黑白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条件,而为了规避这些“不利”政策,这些......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吗?
      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的分......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一、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


·起诉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其实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涉及到打官司,此时就需要请律师。那起诉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相信这是很多离婚夫妻都比较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