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能分割的财产是哪些?

一、离婚能分割的财产是哪些?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间的身份关系,也终止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范围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人和其他合法收入,但双方约定属个人所有的财产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任何一方不能在为双方收入的多少来确定财产权利的大小。尽管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原则规定,但不妨碍双方当事人就财产问题作出约定,如果约定是双方自愿、合法的,并不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约定就是有效的。二、个人投资收益离婚的时候怎么分?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财产分割。在这个问题上面处理不好很容易发生纠纷,闹到法院的情况也比较多。其实双方可以分割的财产只是共同财产,就是对婚姻存续期内产生的收入分割。像个人婚前财产,有明确的父母赠与财产等,都不能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民工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应该怎么办?
      1、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


·刑事案件受害人要求抗诉申请书怎么写
      一、刑事案件受害人要求抗诉申请书怎么写刑事抗诉请求书的写法:1、首部。要求居中写明标题。2、正文。要求写明:第一,请求抗诉的起因,即抗......


·一、醉驾致人轻伤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致人轻伤的判罚标准是什么?醉驾致人轻伤的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个月以上六......


·版权注册的条件是怎样的?
      版权注册的条件是怎样的?版权注册的条件主要如下:1、具有某种精神方面内容,即作品要具有某种思想或者美学方面的精神内容。2、上述精神内容需要通过一......


·医疗事故的危害性体现在哪些地方?
      医疗事故的危害性体现在那些地方?医疗事故构成中的损害事实,首先是指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生命的丧失或者人身健康......


·遗嘱的效力最高是哪一种
      遗嘱的效力最高是哪一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


·非法集资以投资名义的形式有哪些?
      非法集资犯罪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如今很多不法分子以投资项目的名义搞非法集资,不少老百姓上当受骗,对于人们来说,要学习分辨和识别非法集资,......


·有人欠钱不还人又找不到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人又找不到怎么办?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你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


·贫困证明可以随便开吗
      不可以,需要根据家庭情况,满足贫困家庭的要求才能开贫困证明,贫困证明申请条件需要写明家庭成员情况及家庭收入、困难的原因和程度等情况,需要你所......


·回迁房是由土地征收衍生出来的问题
      回迁房是由土地征收衍生出来的问题,主要是指开发商因为征收土地而对公民造成损失时,用房子来进行补偿的方式。随着国家一直在建设,出现了很多高楼大......


·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
      医疗损害分级是怎样的?医疗损害的等级及分类:医疗损害的等级:一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损害: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