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消除可以追偿吗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一个有效合同的的主要负责人,并且承担着债务责任的,那么在有效合同的效力下,合同的主要负责债务人承担着一定的债务的关系,如果在这有效合同中有第三方加入的,那么就需要与债务人承担一定的债务关系,共同的对这债务负责,这种就叫并存的债务承担。那么这种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消除可以追偿吗?答案是可以的。详细的有以下几点。(1)想要对并存债务承担的消除,那肯定需要以有效的合同债务关系,或者有可以消除债务的关系为前提,并且需要加入的第三方主要承担的债务不变,就是说在承担的债务,不会因为财产的转移而改变。有着一定的承担债务。(2)在有效的效力下,加入的第三方所承担的部分债务原则不需要债权人的点头,不需要有效的书面证明,只需要通知到对方就可以了。(3)第三方的加入并非是债权人的强求,而是自己自愿的,那么第三方加入之后,就要跟着债权人一起承担债务的关系,不可以以任何理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也不能想方设法的对抗主要的债权人。(4)只要是并存债务承担有了效力之后,这些需要主要债务的承担人和后面加入的第三方承担并把债务全部偿还之后,才能得以解除其并存的债务承担关系,合同也会被消灭。但是,合同第三方的债务全部清偿后,后面加入的第三方可以向主要的债权人要求偿还关系。所以,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消除是可以根据具体的规定得以追偿的,当然,需要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且也可以申请法律的帮助,完成其对债权人的求偿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退回补充侦查阅卷是被允许的吗?
      一、退回补充侦查阅卷是被允许的吗?退回补充侦查阅卷是被允许的。刑事案件办理大体可以分为3个阶段,依次是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在后两个阶段,如果案......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


·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赔偿吗?
      公司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赔偿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


·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具体内容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


·取保候审是批捕后才有吗?
      一、取保候审是批捕后才有吗不一定。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的。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临时强制措施,期限为十二个月以内。根......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手房买卖合法吗?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手房买卖合法吗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予以转让,只要当事人履行了相关的法定手续,仍然可以将其转让......


·昆山17年工伤鉴定时间是多久
      我们都知道工伤受伤之后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因为对劳动者来说可以获得一些赔偿,以此减轻经济压力,此时就涉及到了一个问题,什么时候应该去做工伤鉴定......


·重婚罪最有效的证据是什么?
      重婚罪最有效的证据是什么?一是结婚证。包括在民政局办理的合法的结婚证,也包括为了和对方同居生活而伪造的结婚证。由于目前我国的婚姻登记还未实现......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税前工资那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税前工资那计算公式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在债务纠纷的官司中怎样举证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证据在民事审判中已经成为定案的依据。在打债务纠纷官司中,提供的有效证据对当事人胜诉权影响非常大。而此时就有两个问题需要搞清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具有人身自由权,故而非公安机关有拘捕令不得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且即使是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公民,若一直无法收集到确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