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工伤二级伤残停工期间误工费由谁负责?

一、工伤二级伤残停工期间误工费由谁负责?
  
  工伤期间、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已经2003年4月16日国务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误工期间工资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2个月的,取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值。
  
  三、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说是因为这个工伤,然后导致的残疾,在这个停工期间的话,那么你的停工期间的福利还有工资待遇都由这个单位负责任的,然后跟去那个工商保险条例下面有这个认定工伤的几种情况,这个在法律上是明文规定的,可以自己查找具体的法律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侮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


·怎么认定侵犯隐私权,侵犯隐私权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侵犯隐私权,侵犯隐私权如何认定如果你觉得自己的隐私权被他人侵犯的话,此时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但是实践中,该怎......


·司法强拆的法定程序是怎么样的?
      司法强拆的法定程序是怎么样的?第一步:发现违建。可以是执法机关自己发现,也可以有人或者单位举报发现;第二步:立案审批。执法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立......


·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


·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
      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一、国家征收土地是强制的吗?1、国家可以强制征地,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


·如何证明高空坠物的责任不是自己?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高层建筑基本上是每一个地区都会有的。所以说高空坠物的现象是非常的多。对于高空坠物我们国家规定的是如果找不到肇事者就会有连......


·车辆发生追尾事故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工伤期间企业老总误工费怎么计算
      工伤期间企业老总误工费怎么计算1、工伤不存在误工费之说,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2、依据《工伤保......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


·学区房用过了几年才可以用
      学区房是六年一循环的,如果名额被占用,那么就要等到六年后才能再次使用名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拒传军令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拒传军令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拒传军令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