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案件拘留在什么地方?

刑案件拘留在什么地方?
  
  一、刑案件拘留在什么地方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会关押在看守所的,而刑事拘留会有一定的期限。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一百一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刑事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 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司法机关在对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需要将嫌疑人、被告人送往看守所羁押,也就是说一般刑事案件都是在看守所内羁押嫌疑人、被告人。而在羁押期间,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探视,当然也可以委托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但前提是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事案件的二审立案程序是什么
      民事案件的二审立案程序是什么二审就是对案件原本第一次进行审理的法院所做出的判决或裁决表示不服,转而向上级法院进行再次审理的诉求的行为,即不......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判刑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何判刑《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国家现在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那是因为工程质量不过关的话,所造成的后果实在是另老百姓承受不起的,有些情况严重的,甚......


·办理监外执行手续从哪里开始
      从监狱管理部门申请开始。国家层面的监狱管理部门是隶属于司法部的监狱管理局;省(市、区)一级管理监狱的部门是各地监狱管理局。各省(市、区)监狱......


·独占使用许可破产清算的含义
      独占使用许可破产清算的含义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


·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条件具体有哪些?
      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条件具体有哪些?离婚精神损失费赔偿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1、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判决......


·先过户后写遗嘱有用吗?
      先过户后写遗嘱有用吗?已经过户的房产,就不是立遗嘱人的财产了,不可以立遗嘱进行处分。立遗嘱人只能对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立遗嘱处分。法律依据《中华......


·取得商标权要有什么条件
      取得商标权要有什么条件一、取得商标权要有什么条件商标权取得的条件:(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最低范围是多少?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最低范围是多少?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还是比较高的,不管是出行还是其他,交通保险是我们都会购买的。交强险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没领结婚证离婚后要归还彩礼吗
      一、没领结婚证离婚后要归还彩礼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在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了损害的情况下,进行赔偿是必不可少的,但具体该如何来赔偿呢?这就需要对损害情况作出伤残鉴定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