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差错可以告医院吗

医患关系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矛盾的体现,不乏不信任甚至随意指责医生的病人,也存在没有医德的医生。医院里也不是永远出错的,发生的差错小可能只是多扎几针,大的可能关乎生命,那公民在遭遇医疗差错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先来明确几个名词的含义,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从字面上看,医疗事故的程度是最重的,的确也是如此,因为医务人员的错误导致患者遭受到直接的人身损害后果,轻至器官功能损伤,重至残废、死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把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这些都是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而医疗差错比医疗事故程度稍轻,未达到医疗事故标准的过失都认定为医疗差错,也就是说医务人员做出了过失但及时的弥补未对病人造成严重损害。举个例子,一个医生在手术期间没有检查医疗工具,导致一块纱布留在了患者体内,医务人员在缝合前发现并取出,又或者是手术结束后才发现然后安排取出,不管时间长短,最后纱布被取出并没有对患者的器官功能造成损害,即便过程中让患者延长了治疗时间,也不构成医疗事故,只属于医疗差错。如果医务人员在取出纱布之前,纱布已经损伤了患者的器官功能,又或者是纱布残留体内直接导致几日后的患者死亡或者残废和器官功能损伤,则构成医疗事故。而出现医疗纠纷的情况远比医疗差错要多,甚至有些时候医疗纠纷并不是因为出现了医务人员的过失,可能是患者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患者不信任医生的决定、患者想通过纠纷得到利益等等,医疗纠纷出现的原因有很多,解决的方法也一样。出现医疗差错的情况,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医院赔偿的。通过三个名词的讲解,我们也可以知道医疗差错是未达到标准事故的医疗过失,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也只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做出了规定,未规定医疗差错的处理方法,但是患者也是可以要求医院进行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发出指导,根据的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关于侵害公民身体需要赔偿的条款,法院应该受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医疗纠纷案件,也就是患者向医院要求赔偿的案件。医疗差错也分为一般医疗差错和严重医疗差错,这样的分类以是否有对病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为标准。举个例子,医务人员错误把两个床位需要注射的吊瓶放反了,最后没有造成双方身体健康损害,两位患者都平安无事的,属于一般医疗差错,造成两位患者病情更严重的属于严重医疗差错。涉及到医疗差错的案件,当事人能拿出认定医院确实存在过失的证据就很重要,常见的证据是医院的就诊资料,包括病历、就诊单、检验单和缴费清单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转让后新股东的出资时间是多久
      股权转让后新股东的出资时间是多久一、股权转让后新股东的出资时间1、未转让股权的股东在章程中记载的出资时间是注册资本交纳时间;2、受让的股东......


·新婚姻法 产权登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结婚的时候就要有房子、车子,现在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基本上是不存在针对房子的问题的,但是如果出现离婚等情况的话,......


·回村定居的退休人员是否有权居住宅基地的建房
      1.退休人员将户籍迁回农村,并自退休以后一直居住在该集体经济组织之中,依靠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作为其基本的生活和居住保障,形成了稳定的生......


·工资拖欠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拖欠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并要求工资,经济补偿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


·企业融资担保什么意思,融资担保有哪些
      企业融资担保什么意思,融资担保有哪些类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资金短缺或需要扩大投资缺少资金的情况,这时企业会根据各种渠道进行融资,......


·销售假药判缓刑可以吗?
      一、销售假药判缓刑可以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分子能不能判处缓刑,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区别有哪些
      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区别有哪些启动程序不同首先,应当说鉴定是一种“被动”的行为。它是鉴定组织应纠纷双方或纠纷处理部门的要求,对纠纷中的一些......


·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因为城市房价的压力转而想购买农村的房
      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人口因为城市房价的压力转而想购买农村的房屋,但是他们对于自己能否合法取得农村房屋房产证表示疑惑,毕竟房产证是证明房子是属......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之间有什么区别
      在对死者遗产进行继承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是按照遗嘱继承,而有时候又是通过法定继承。只能说在不存在遗嘱继承或者遗嘱继承无效的情况下,才会按照法定......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时间怎么计算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时间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执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刑诉法解释90条以内的内容有哪些?
      刑诉法是刑事诉讼法的简称,它是为了惩治犯罪,维护人民权益,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刑诉法分为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是基础理论,分则是在基础理论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