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资拖欠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拖欠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并要求工资,经济补偿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支付期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被拖欠工资怎么办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对于自己的利益是直接的伤害,所对于具体的问题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利益陈述,所以对于自己的具体问题,不仅可以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对于自己的实际情况同样是自己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工资的拖欠会有合理的处理方式。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吗
      劳动者与单位相比永远都处于弱势地位,单位可以找任何借口克扣工资、拖欠工资,那么劳动者在单位拖欠工资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可以解除,那么解......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能否判缓刑
      我国刑法规定的醉驾的处罚的标准是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适用缓刑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夫妻分居半年离婚证据有哪些
      无论夫妻分居多久,此时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已经分居那么长的时间,那么实践中夫妻分居半年离婚证据都有哪些呢?只有知道了哪些证据,那么接下来......


·继承的房产5年后再出售新政策是怎样的
      继承的房产5年后再出售新政策是怎样的1、不满5年的:(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收取?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收取?我们在受到人身损害时,往往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作为我们熟知的司法机构,往往您都会到人民......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属于违法的吗?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属于违法的吗?属于违法的;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


·代驾违章扣分怎么处理违章?
      代驾违章扣分怎么处理违章?一、代驾违章扣分怎么处理违章?目前对于酒后代驾服务中可能出现的如事故责任划分、纠纷处置等问题,还没有相应的处理标准......


·近年来,宁波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热,在宁波工作多年的职工,有了一
      近年来,宁波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热,在宁波工作多年的职工,有了一定积蓄后就想买一套房子。大部分人是没有全款买房的实力的,都是要通过银行贷款,对于......


·一、合同到期有代通知金可以领取吗?
      一、合同到期有代通知金可以领取吗?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


·间歇性精神病人辩护权有没有
      一、间歇性精神病人辩护权有没有?是有的;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


·厦门市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市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厦门市征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为规范省级土地储备项目征地搬迁安置补偿款和工作经费的管理,根据《会计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