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给员工一份吗?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给员工一份吗?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给员工一份,这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员工与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的,一般是需要签订一式三份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三份协议书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必须在双方均自愿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签订,之后需要给到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给员工保留使用,这是劳动法中要求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征收评估存在哪些风险?被征收人如何应对?
      一、房屋征收评估存在哪些风险?被征收人如何应对?  1、评估机构仅进行了房屋外围测量估测,而并未入户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调......


·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该如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先申请破产,然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公司资产,先行支付工人的工资,最后清偿债务。根据与李先生......


·夫妻财产公证材料包括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材料包括什么????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


·一、只有车辆受损误工费赔偿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只有车辆受损误工费赔偿法院是否会支持?一般是不会支持的,除非车辆是营运性质的,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哪些主要特征?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哪些主要特征?一、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具有哪些主要特征1、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作双重客体,即抢劫罪不仅侵犯了公......


·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是什么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是什么(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


·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
      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一、法律规定哪些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股票期权交易
      一般都是在公司当中的核心管理层、骨干等人员才会接触到关于期权交易的,而且在金融市场当中有一个专门的词汇叫期权池,期权池在公司的整体股份当中占......


·公司不告知直接辞退员工怎么办?
      一、公司不告知直接辞退员工怎么办?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己应有的经济补偿,或者是直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应当就未提前......


·公司法诉讼案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诉讼案由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我们国家,除了民事诉讼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诉讼类型关于公司的相关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公司内部可能会发......


·我国专利权主体包括哪些?
      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设计人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具有相对独立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