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吗?

一、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吗?连续签了三次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根据你自述的情况,如果你不做特别要求公司将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你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与你订立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你看的是这条把,这三种情形之一就可以签订,而且法条写的很明白,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单位必须同意,当然了,他们可以选择和你不续订合同了。还有一个,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终身合同哦,符合法定条件,一样可以解除的。按照我国劳动法中的规定,只要员工与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可以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了,单位如果决定续约的必须要同意员工的申请;但是如果员工要求还是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合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虚假出资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虚假出资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虚假出资是出资者不付出代价,用欺骗的方式获取股东资格,从而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虚假出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以各种......


·醉驾录了假口供犯罪吗?
      醉驾录了假口供犯罪吗醉驾假口供,即是伪证罪。它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


·涉嫌价格欺诈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涉嫌价格欺诈的处罚措施是什么?对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赠与书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赠与书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面的书面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人拒绝接受,其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二、赠与合同赠与......


·转让公司债务债权协议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转让公司债务债权协议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一个公司肯定会发生一些债权债务,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要想正常地进行经营这些债权债务是不可避免的,有......


·商标续展中需要变更需要多久?
      商标续展中需要变更需要多久?一、商标续展中需要变更需要多久?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


·当庭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发生后,受害人要及时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检察院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起诉。在法院审理阶段,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经常当......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审计内容(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刑事诉讼的庭审流程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庭审流程是什么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2.将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当事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


·入室盗窃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入室盗窃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的特征:(一)中止的时间性中......


·欠款纠纷案由规定是什么?
      欠款纠纷案由规定是什么?欠款纠纷案由规定是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民事案件案由,主要是指以民法理论为基础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分类。结合现行立案、审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