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后把属于对方的财产变卖合法吗?

一、离婚后把属于对方的财产变卖合法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在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是非常关键的维权手段。通常最好维权方式就是在离婚诉讼前就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财产证据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对方当事人再隐瞒财产。
  
  
  二、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以上的九种情况,就是离婚是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在现实中,由于当事人转移财产的时候,由于时间急迫,如果一旦发现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以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应当坚持平等公平的原则,如果把属于对方的财产变卖,显然是侵犯了对方的合法权益,对方可以向司法机关举证,证明变卖财产的行为,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认定为有过错方,在财产分隔时主张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分居几年自动判离婚
      分居几年自动判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法律风险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法律风险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应当一致,而有时,公司因为办公、成本、税收等原因,更换了实际经营地......


·可以不通过中介续租合同吗?
      可以不通过中介续租合同吗?一、可以不通过中介续租合同吗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可以直接与出租人协商续租的问题,是不需要通过中介签订续租......


·过年有加班工资的是哪几天
      过年有加班工资的是那几天一般春节放假时间为其他,其中农历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和正月初三是法定假日,除夕、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是周末调休。因此春节......


·集中管辖移送管辖是一样的吗?
      集中管辖移送管辖是一样的吗?集中管辖移送管辖并不是一样,当某个地方法院受理一个案件后,发现这个案件不属于自己的管辖范围,那么就要交给具有该案子......


·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
      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一、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吗?分户后能继承父母的房子,分户与继承没有关系,分户一样有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


·我们知道,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如果发生工伤,
      我们知道,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如果发生工伤,企业应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员工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且该交通事故......


·商贸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必须要立即缴纳吗?
      商贸公司注册资本要求必须要立即缴纳吗?商贸公司注册资本不需要立即缴纳,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


·劳动合同须经劳动部门盖章才有效吗?
      劳动合同须经劳动部门盖章才有效吗2007年10月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鉴证,会有劳动局盖章;之后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废止,劳动部门不再盖章。劳动合同法第十六......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怎么办呢
      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指的是说,交警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没有办法证明,到底是事故发生的哪一方存在的主要的过错,没有办法确定到底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一、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1、媳妇死了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时首先需要将属于丈夫部分的财产划分出来,妻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