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驻车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发生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拨打122报案,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告知交警,在交警来到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
3、抢救伤者。如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设法送医院抢救治疗。
4、保护现场。在交警到来之前应当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需要,不得擅自移动现场肇事车辆、伤者及物品等,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在交警勘察现场和调查取证时,当事人必须如实向交警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
7、倘若事故涉及其他车辆,应记下该车车牌号码,并询问对方联系电话等。亦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依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办理各项手续。
二、天津交通事故私了程序是什么?
确定财产损失情况
发生交通事故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牌等,双方当事人简单查看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情况。
协商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
简单查看财产损失后,人员立即转移到路肩或路面安全地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进行协商:
1、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基本资料”、“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2、当事人不愿“私了”或者愿意“私了”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事故事实及成因一定要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即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的“事故事实”,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不能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以免一旦撤离现场对方翻脸不认人,导致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2)“事故事实”协议具有“固定”事故现场的效力: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协议后就事故事实及责任出现争议的,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受理,在事故现场已经不复存在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将以“事故事实”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当事人责任;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共同申请进行损害赔偿调解。
拍照或标划位置后撤离现场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各方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
1、当事人未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不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应当选择报警处理;
2、当事人达成“事故事实”书面协议、撤离事故现场前,还应当对现场进行拍照、标划事故现场位置,作为现场的保留证据。
签订赔偿协议书
1、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电话告知保险公司后协商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2、双方当事人对具体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达成赔偿协议后就赔偿协议发生争议的,交警部门不再受理,可以(只能)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上,可以自行结合本身情况加入一些内容。另外,不放心的话建议可以找当地公正部门对协议书进行公正,费用不贵,还有就是你们付给他的费用,请他本人写收条并签字按手印,协议书可以打印出来,但签名和按手印必须要当事人自己,在协议书有名字的地方都按上自己的手印,若有涂改的地方也要按上手印。
1、交通事故“私了”的当事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不具有行为能力人不能“私了”,达成的协议依法不具有法律效力。
2、交通事故“私了”必须是书面“私了”,即达成包括“事故事实”和“赔偿协议”在内的书面《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
3、交通事故“私了”决不是所谓的“掏钱私了”,“掏钱私了”后因事故现场已经不复不存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一旦引起纠纷,当事人将有口说不清,后患无穷。
4、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损害赔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事后不得反悔。但是,如果该协议存在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可变更情形,则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从上述介绍到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天津交通事故处理还是私聊,都有具体的流程和需要满足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是可以私了的,它的一个最大的前提便是在交通事故中没有致人死亡,若是有人命损伤的话,是不能私了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一方在结婚之前就购买的房屋,此时通常都是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但在结婚之后可能由夫妻共同来还贷,另一方也就会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就是增加所有......
·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
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一、民事行为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2)其他障碍:①无民事行为能......
·民法总则变更抚养权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上诉好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好
现代社会对于离婚也并不是很陌生,那么上诉好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好?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做出调节,若在法院调节不好的情况下会再做出判决,第二次起诉......
·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还会被起诉吗?
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还会被起诉吗?一、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还会被起诉吗?1、寻衅滋事罪拘留30天出来了并不是就意味着不会被起诉了,若......
·常见的公司经营纠纷有哪些?
一是各种合同问题。不论是生产型公司、销售型公司还是服务型公司,合同纠纷是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纠纷。造成合同纠纷的原因有不同的情况,有的是履约有......
·管辖权异议收费吗?是否有减免情形?
管辖权异议收费吗?是否有减免情形?一、管辖权异议需要收费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
·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有哪些送达方式?
履行合同通知函怎么写,有哪些送达方式?所谓履行合同通知函,一般来说是由签订合同中的一方来撰写的。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都应该严格按照合同中约......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债务分割吗
在离婚之后,如果有正当理由,是可以再次起诉分割财产的,登记离婚后可以起诉诉讼的情形如下: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
·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件夫妻双方都需要担责任?
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件夫妻双方都需要担责任?一、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件夫妻双方都需要担责任?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案件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