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毒品犯罪从犯怎么判刑

毒品犯罪指的就是,那些违反了我国国内和国际上关于禁毒的法律和法规,破坏了毒品管制的活动的,应该要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罚的一种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里边,毒品犯罪既包括了走私和贩卖,还包括了制造以及运输这两种罪名,以及非法持有和包庇等罪名。只要是参与了走私或者贩卖,运输或者制造毒品的行为人,不管其数量的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承担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只要是参与了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以及运输毒品的,出现了以下情形当中的一种,都会直接被处以十五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乃至死刑,还会
  同时被没收财产:第一种情形是如果在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和运输鸦片达到了一千克以上的,或者是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达到了五十克以上的,或者是其他的毒品的数量较大的;第二种情形是行为人是走私或者贩卖,或者是运输以及制造毒品的集团当中的首要分子;第三种情形通过武装的方式来掩护自己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以及运输毒品的;第四种情形是通过暴力的方式来抗拒公安机关的检查、拘留或者是逮捕,并且情节严重的;第五种情形是参与了有组织的国际性贩毒活动的。如果说其制造、走私、运输或者是贩卖的鸦片达到了两百克以上,但是还不满一千克的话,或者是甲基苯丙胺或者是海洛因达到了十克以上但是不足五十克的话,会被处以七年之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时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如果说其制造、走私、运输或者是贩卖的鸦片还不满两百克,或者是甲基苯丙胺或海洛因还没有到十克的话,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一定时期的拘役或管制;情节比较严重的话,会处以三年之上到七年之下的有期徒刑,以及一定数额的罚金。如果利用或者是教唆了未成年了参与毒品的走私、贩卖或者是制造和运输的,或者是向未成年人出售了毒品的,应该要从重进行处罚。对于那些多次参与了毒品的走私、贩卖、制造或者是运输的行为人,未经处理的话,其毒品的数量会累计进行计算。对于毒品犯罪当中的从犯,会综合考虑其在犯罪行为中的地位以及所起作用等,在基准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是减轻,甚至是免除刑罚。因为与主犯相比较而言,从犯所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要比主犯要轻,所以受到的处罚一般也会比较轻,一般在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五十进行处罚;如果其犯罪情节比较轻的话,会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十来进行处罚,甚至是直接免除处罚。但不一定所有从犯受到的处罚都比主犯要轻,因为主犯可能还存在着可以减轻刑罚的情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法继续下去,同时又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讲适当了解一下离婚的内容是很有帮助的,那么这......


·放纵走私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放纵走私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放纵走私罪】海关工作人员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根据法律规定老伴代写遗嘱可以吗?
      根据法律规定老伴代写遗嘱可以吗?根据法律规定老伴代写遗嘱可以,法律允许他人可以代写遗嘱,但是不是说他人就可以随便代写遗嘱。因为遗嘱毕竟涉及到遗......


·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翻盖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进入城市发展,伴随着父母亲的死亡,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随之而来。不少人会选择翻盖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但是......


·企业专利申请费用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专利申请费用是如何规定的一、企业专利申请费用是如何规定的?1、申请费: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外......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累退税制吗
      我国个人所得税是累退税制吗?我国个人所得税不是累退税制,个人所得税工资所得是超额累进税率。累进税对富人征税较重,累退税正好相反。更精确地说,一......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
      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一、交通肇事可能受到哪些处罚(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行政复议法全文里的复议申请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复议法全文里的复议申请的内容是怎么样的?第一节申请人第五条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申请......


·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质保期?
      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质保期?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一、合同履行期限是否包含质保期合同的履行期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合同履行完毕......


·一、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况?
      一、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况有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不是有意伤人为什么也要判刑
      首先大家都知道只要是故意伤人,那就肯定会收到相应的处罚甚至难免牢狱之灾。那无意伤人,不是出于大脑意志不带目的性的,为什么也要判刑呢?这个要具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