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职人员被批捕在押期间还有工资吗?

公职人员被批捕在押期间还有工资吗?根据《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二)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三)公务员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四)公务员受到刑事处罚,处分决定机关尚未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资待遇。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批捕前对比,其正常权利已经受到很大限制了。一般是被拘留未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需要向公安机关进行相关的审核,确定犯罪嫌疑人符合对公安机关的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时就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如果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公安机关会对家属申请的取保候审进行相关驳回。公职人员如果被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进行调查拘留,逮捕的时候是没有工资可以发,但是会按照原工资的75%向家属发放生活费,并且在押期间不计入工作年份,如果公安机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撤销了相关案件,那么所在工作单位需要补发工作,并且在押期间计入工作年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院批捕后有可能放人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有可能放人吗?检察院批捕后,是不能放人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除非有可以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如果已经逮捕,说明检察......


·雇佣合作作品的特征是什么
      雇佣合作作品的特征是什么?1、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2、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


·我国在什么情况下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我国在什么情况下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一、我国在什么情况下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一)被......


·一、工伤保险怎么理赔呢?
      一、工伤保险怎么理赔呢?工伤理赔一般有以下流程:(一)、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少分或不分的情形是什么?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少分或不分的情形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


·集体土地承包权证应该去哪里办
      集体土地承包权证应该去哪里办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


·劳务派遣入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务派遣入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入职的现实也是十分常见的,这主要是由于劳务派遣对于用工单位来说不会占用正......


·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死刑执行方式都有哪些?
      死刑是我国最高的刑事处罚,当然也是最严厉的,毕竟此时已经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权。但虽然我国尚还保留了死刑,但却也是坚持慎杀杀少原则的。而......


·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是什么(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最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