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青岛地区误工费赔偿每天多少钱?

一、青岛地区误工费赔偿每天多少钱?青岛市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3047元(月平均5253元),这样计算误工费折算日工资的话,标准是每天241元。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如何计算误工时间?1、误工时间的计算需要当事人出具医疗鉴定报告,因此当事人在遭受侵害后,应及时的进行法医鉴定,若未构成伤残,误工时间则是鉴定书中所载的期间。2、若被认定有伤残等级,计算时间只能是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上盖章签署日期的前一天,而不能按照鉴定书中所记载的误工时间,因此可能会面临着司法鉴定离受伤日越远,则获得全额支持的机率越大,但定残可能性也会随之降低的情况,这需要受害人根据具体的情况衡量。三、发生交通事故可否同时主张误工费和工伤赔偿?若职工在工作中受伤,根据法律规定,不仅可以向第三人提出民事赔偿,还可以请求社保部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时,误工费和工资能够同时获得。但如果职工不是在工作中受伤,就要看雇佣单位是否停发了工资,如果雇佣单位在其受伤期间继续发放了工资,由于受害人没有丧失这部分的工资,因此不得主张误工费,但对因请假被扣发的工资,受害人仍可以主张误工费。综上所述,青岛市民在生活中遇到人身伤害事件,自己的收入发生减少,可以找侵权一方索赔,如果不能提供工资或者收入证明,说不清工资标准的,可以按照青岛市职工平均收入衡量误工费,目前标准是每天241元,这个数额乘以误工时间就可以得到赔偿总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打印遗嘱并不一定要进行公证处理,只有存在构成要件就是合法有效的。打印的遗嘱有效性应当按照由本人签名、应当有......


·新入职者离职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新入职者离职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企业与员工之间是双向选择的关系,企业选择适合的员工,而员工也选择满意的企业。如果员工在刚入职不久觉得该企业......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可以吗?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可以吗?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但......


·女方还在妊娠期却坚决就要离婚的这种现象如今也并不是个例了
      女方还在妊娠期却坚决就要离婚的这种现象如今也并不是个例了,可要知道妊娠期也就是所谓的怀孕期,这种时候父母离婚,孩子生下来以后要面对的就是一个......


·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人们对生活
      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的要求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物质需求还有环境需求。现在人们都提倡保护环境,因为环境的好......


·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小影响什么
      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小影响什么一、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小影响什么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
      我们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的,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要赔偿哪些损失却不知道这些损失该如何计算,下......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规定的?一、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规定?建筑工程材料消耗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生产)条件下,在节约和合理使用材料......


·他项权证去哪里办?
      他项权证去哪里办?流程是什么?现在我们生活中很多需要用到钱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我们第一时间基本上都是想到去银行进行贷款。贷款方式有很多,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国际专利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


·年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
      年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