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对离婚不孕症补偿有吗?

法律对离婚不孕症补偿有吗
  
  没有。
  
  离婚赔偿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以上几种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时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要考虑的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民法典规定在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有权力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损失赔偿,但是必须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取得的证据可以是电子视频,可以是照片也可以是录音,但是前提是必须是合法的取得,不可以威逼利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杭州不给高温费该怎么办
      今年全球持续变暖,高温天气的日数越来越多,寻常人出去一会都会满头大汗,更别提长时间在户外的工作者了。各地方政府都出台了符合当地实情的高温补贴......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流程
      新房太贵或者新楼盘位置比较偏远,一些人为了好点的位置或者省事就会选择去购买二手的房子,那么这个哈尔滨二手房买卖流程和每一项流程中所需要注意的......


·民法总则一年诉讼时效是否还适用?
      民法总则一年诉讼时效是否还适用?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合法权益有时候可能会遭受到侵害,为了保障我们的个人权益,我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这种......


·为什么质押率不高于50%
      为什么质押率不高于50%一、为什么质押率不高与50%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有什么不同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有什么不同在日常生活当中,相信您对于企业融资并不陌生。企业融资是为了解决企业暂时的困难,为企业的资金周转进行金钱筹纳的一项......


·涉黄拘留3天有案底吗
      因涉黄无论是被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只要法院没有判决有罪的,当事人都不会有案底,案底指的是犯罪记录。一般当事人在由于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而被......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


·晚育津贴可以直接打到个人账户吗
      现在很多单位女职工都属于晚婚晚育,生孩子的时候都比较大龄了。现在国家对晚育的女性通过晚育津贴给与适当补助。很多人对晚育津贴或多或少有些不解的......


·肇事者逃逸工伤未通过怎么办
      肇事者逃逸工伤未通过怎么办可以申请复议,受伤害职工或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明文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任意转让。正是基于上述两个原因,各国法律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


·非法集资追缴范围是怎样的?
      从事非法集资是一种法律风险极高的犯罪行为,非法集资一般是指某些组织出于谋取暴利,不经过批准私自发行金融债券,吸收社会民众资金,数额巨大情节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