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

无权处分在不同的模式下有不同的含义,根据物权变动模式变化而变化,其含义也根据物权变动的模式变化而变化。无权的处分和合同存在一定意义上的区别,其区别就在于合同上。所谓“合同”就是当事人与当事人之间所设立的或者变更,进行中止人们事物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通常,当在物权模式的变动下,无权处分合同是指其处分人和第三方的协议来进行合同的转让;而在物权变动模式的债券意思下,无权处分的合同则指其处分人和第三方人之间所签订的相关物权变更,或者终止的债券相关合同。关于无权处分合同有以下几种观点,1.有效的说法:其认为,其已经接受了负担和处分的行为概念。而处分行为应该以其行为中的人具有处分权力为之核心,且其负担的行为并不受到处分权力的影响。在没有权利处分的情况下,当合同双方的当事人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即成立,当处分权力人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无权处分合同仍然有效。由于买卖合同具有承诺性,即使处分人并没有其处分权力,但是这并不影响其无权行为的有效力。当无权的处分人因为没有其所有权而不能履行其合同效力时,可以由第三方进行要求,使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时所导致的后果。2.无效的说法:当所出卖的物品,应当属于出卖人,或者由出卖人全权处置时,无权处分一般视为无效合同,当违法法律时,其相关行政单位所要求的合同即为无效合同。当无效处分合同有效时,那么就会产生无权的处分人需要对其第三方履行相应的义务,但是当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就会出现对相应的权利人的侵权行为,这属于法律所禁止的规定,并且是强制性规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会认为是没有效的行为,这种能够说法的目的其实是在于保护其所谓的债权人的相关的利益。3.效力之待定说法:这种说法认为,无权处分的行为属于其待定效力的行为,在经过无权的处分人签订转让财产的合同,是取决于当其处分人在经过处分之后,是否能够取得相应的财产处分权力,或者其相关的权利人是否承认,当权利人承认该合同时,那么这个合同就会对相应的合同相关人产生相应的效力,对双方进行约束,而且该合同就具有了相应的效力,当其不能满足该合同生效所需要的条件式,那么这个合同即为无效。有相关的法律指出,当随意出卖别人的物品,其权利人进行追认或者处分的人在事情过后争取到处分权力的时候,合同就会生效;那么相应的,当权利的所有人不进行追认或者其相应的处分人也没有的到相应的处分权力时,合同则属于无效,而所谓的无效,并不是说其处分行为的无效,而是指其相应的处分行为合同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假冒专利罪的特征是什么?
      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的今天,假冒专......


·非法使用童工加班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雇佣童工这样的事情,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加强,在现如今已经基本得到了控制。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和一些小县城,仍然不乏这样的现象。其实我国的未......


·重庆医保报销比例和办理
      医疗保险是您都知道主要用于,每个人的公司或者是企业为自己办理的,主要是用于在医院或者是医药店里看病买药的费用报销的一种社会保障的,因为您都是......


·一、交通事故伤者家属恐吓肇事者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伤者家属恐吓肇事者可以吗?1、交通事故伤者家属恐吓肇事者是不可以的,若是肇事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携带相关影像资料到当地公安局报案......


·婚姻法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得到完善,比如说我国的婚姻法。我国的婚姻法做了许多......


·债权人免除债务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债权人免除债务要符合什么条件1、债权人免除债务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学校维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学校维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学校是我们学生成长的乐园和天堂,那是一个神圣的地方,是学生学习知识的殿堂。在学校,学生们的安全至关重要,所以,......


·担保公司抵押车处理都有哪些
      担保公司抵押车处理都有哪些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因为暂时的资金周转有困难而通过担保公司的担保进行贷款,当事人可以将自己的车辆、房产等抵......


·安置房可以按揭贷款吗?
      安置房可以按揭贷款吗?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的住户进行安置所建设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或者其......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发生交通肇事其实并不可怕,因为此时肇事并不一定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而要是肇事者留在事故现场,积极的配合处理事故,抢救伤员和财产,减少造成的损......


·民事诉讼申请鉴定期限是什么时候?
      民事诉讼申请鉴定期限是多久?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