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建设手续合法。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主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达到基本使用条件。
(七)物业服务方案已经落实。主要为了避免商品房销售后产生纠纷,同时物业服务也是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房的因素之一。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时应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即取得大产权)。
二、哪些条件下商品房可现售
(一)开发商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五)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六)开发商已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七)商品房已竣工验收合格。
(八)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总之,虽然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在条件上是不同的且风险较小。但购房者在买房前,还是应当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慎重选择。至于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上文中也做出了讲解,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若在这方面遇到什么纠纷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吗
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吗怀孕是一项甜蜜有幸福的事情,他意味着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对于职场女性而言就怀孕意味着产假,合同到期续约问题等等。......
·能否对案外人笔迹进行鉴定?
能否对案外人笔迹进行鉴定?如果该案外人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有非常关键的联系就可以要求对其进行笔迹的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
·区分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
怎样区分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罪1、从定性上讲: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故意杀人罪......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又签字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又签字吗?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又签字吗?根据法律规定遗嘱执行人不需要签字,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规定是什么?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速度十分迅猛,房产交易数量不断上升,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往往是伴随着房产买......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什么?对于很多人来说,征地一向只是电视上的一个名词,具体需要注意什么,其实并不清楚。但往往征地补偿协议面对的被征地人......
·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子女的抚养权就有了归属,一般情况下是归女方所有。男方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并享有探视权。出于对子女的疼爱,有时候,男......
·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包括哪些方面
工程质量是判断一个工程建设好坏的重要判断标准。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它分为好几个方面。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这些方面。主要......
·一、离婚分割财产案件可以风险代理么?
一、离婚分割财产案件可以风险代理么?离婚案件不可以使用风险代理。《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