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的地方有哪些?

一、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的地方有哪些?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的地方有: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二者的用工招聘方式不同;按合同期限特点分类不尽相同;保障性合同签订条件不尽相同;违约责任规定不尽相同;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尽相同;解除合同获得补偿的标准不尽相同;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不尽相同;二者的用工管理不同。
  
  
  二、相关内容拓展
  
  
  对于聘用合同,根据《办法》第27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二)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三)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四)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七)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8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一)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到新的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三)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受聘人员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虽然都是用人单位与员工签署的用工合同,但是在很多方面二者都是有所不同的,因此签署合同时适用哪种类型就需要签署哪个类型的合同,不能混为一谈。通常来说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当中,劳动合同是比较常见也是范围比较广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权转让手续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权转让手续是怎样的?股权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一种权利。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炒股。实际上公司的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


·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要怎么算?
      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会发生各种纠纷,一般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即可,但如果该纠纷比较严重,就需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涉及到人......


·深圳社保要交多少年
      一、深圳社保交多少年在深圳,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


·不良信用记录有哪些
      不良信用记录有哪些一、不良信用记录有哪些1、信用卡透支消费没有按时还款而产生逾期记录;2、按揭贷款没有按期还款而产生逾期记录;3、按揭贷款、消费贷......


·预售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
      预售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预售合同毁约适用定金法则,需要承担起两倍的定金的赔偿责任。关于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的问题,要分三种情况。第一首先要看......


·中国医患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中国医患纠纷常见的原因有哪些?(一)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障体系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市场经济的步伐。政府对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医院自......


·南京农村拆迁什么政策
      南京农村拆迁什么政策2016-2017年南京农村拆迁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和长......


·借条和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
      借条和欠条之间的区别都有哪些生活中,人们往往对借条和欠条不加区分,认为二者同义,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也对二者混同使用。实际上,借条和欠条的法......


·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一、民法典定的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


·?银行信用卡还不上的后果有什么?
      ?银行信用卡还不上的后果有什么?一般会出现以下的情况:1.会产生信用卡滞纳金。信用卡滞纳金是指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