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签订劳动合期限有什么

签订劳动合期限有什么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有很多种,有固定期限的、有不固定期限的,但是不管签订哪一种都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不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对劳动者没有特别的大的影响,但是对用人单位却影响特别大,用人单位不但要进行赔偿劳动者还需要接受行政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


·肇事逃逸责任认定书多久能下
      肇事逃逸责任认定书一般10日之内能出来。如果是简易程序,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一般是当场下达或者是10个工作日内下达。如果是普通程序,则需要做一系列的......


·债务人放弃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债务人放弃夫妻共同房产是否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可以,《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


·注册股份制公司条件是什么?
      注册股份制公司条件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注册股份制公司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设......


·国内悬案关押时间最长的时间是多久?
      国内悬案关押时间最长的时间是多久?国内悬案关押时间最长的时间是13个月左右,侦查阶段(14天至8个月零7天不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阶......


·交通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交通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赔偿多少就要看自己实际的情况;其中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银行账户冻结证明
      银行账户冻结证明一、证明函的格式银行帐号证明函公司名称: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兹证明上述银行帐号是我公司的有效帐号,可......


·多处轻伤怎么量刑
      致对方轻伤,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


·民法总则中规定的特别法人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总则中规定的特别法人的种类有哪些?1、第四节特别法人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


·我国对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犯罪中每一个罪名都是有自己的构成要件的,而《刑法》中规定的四百多个罪名里面,虽然也有那种构成要件内容很相似的情况,但绝对不可能出现一模一......


·合同附随义务不需要合同约定是否合理
      合同附随义务不需要合同约定是否合理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