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捕多次作案是否可以延迟提请批捕时间
可以,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二、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如果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的,即应当逮捕: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七 种。只要有任何一种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即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具体说来,这主要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 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这里的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 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2。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如果所犯罪行可能连徒刑都判不了,即表明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就无必要逮捕。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不关押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如有逃跑、毁灭证据,威胁、报复证人,可能重新犯罪等。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逮捕。
三、逮捕有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所谓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而对于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如果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都是同一种犯罪性质的话,法院也是会根据其所作所为造成的具体影响来量刑的,假如所谓的多次作案是不同的犯罪类型,最终一般都是数罪并罚。而法律制度当中,多次作案必须是三次以上的作案,对于这些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要从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手续?
葫芦岛机动车牌照办理手续?当我们购买到新车的时候,如果没有牌照,那么,我们是很难来上路的。如果强制上路的话,轻则被交警罚款,重则被扣押车辆。......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是怎样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到单位工作后,双方得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后期职工离职,需要办理一个离职手续。并且,单位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对......
·债务履行期限该怎么确定
债务履行期限该怎么确定一、债务履行期限该怎么确定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间,其起始应为合同生效之时或者之后。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依......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可以私了吗?
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可以私了吗?一、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可以私了吗?打架斗殴造成轻伤二级可以私了,并不是所有的打架斗殴行为都会构成刑事犯罪......
·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有什么区别很多权利都是具有一定的期限或者是永久的,要结合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其中涉及的权利使用法律问题,在签署合同之后发......
·委托加工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是多少?
委托加工商标侵权罚款标准是多少?《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
·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一、公司异地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一)公司变更住所提交的文件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
·一、在职工伤死亡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在职工伤死亡保险待遇是什么(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
·刑事犯罪采取监外执行会不会影响孩子?
刑事犯罪采取监外执行会不会影响孩子?监外执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孩子,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
·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我国的个体户有很多,在经营个体户之前,需要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确定个体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在要求的范围内经营规定的商品。个体商户也是我国的一......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
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一、提前上班车祸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