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夫妻间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间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吗?
  
  
  可公证,可不公证。
  
  
  二、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的协议书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标准格式与普通的协议书标准格式相同。如,
  
  
  1、首部要写明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
  
  
  2、正文要写明想进行约定的婚前、婚后财产的范围、名称、数量、种类等,并对上述财产的归属及使用作出约定。同时也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处分产生的收益如何分割。
  
  
  3、最后,在落款处,男女双方需签字认可,并写上签订协议的时间。
  
  
  实践中,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先空着,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的面前签字确认。
  
  
  以上就是标准的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需要的标准格式。下面,为您提供一份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范文,希望可以给您提供到一点帮助。
  
  
  四、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范文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
  
  
  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职业、住址、联系电话等
  
  
  甲乙(夫妻)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特对双方各自财产归属做出约定,并进行公证:
  
  
  第一条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资产等)永久归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后)财产: (财产清单)。
  
  
  (2)女方婚前(后)财产: (财产清单)。
  
  
  第二条各自名下财产因增值、转让等产生的利益亦归各自所有,与对方无关。
  
  
  第三条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独立承担,与对方无涉。
  
  
  第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债务人有让债权人知道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债务人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法院判定本协议另一方替债务人偿还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该债权转给偿还方。
  
  
  第五条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个人特有财产,为该方自己所有。
  
  
  第六条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第七条本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夫妻财产协议并不需进行公证,只要夫妻双方在上面签字即可产生法律效益,但是为了日后离婚产生财产分割的相关问题可以到公证处去进行相关的公证,如果有公证的话,在法庭上是有绝对法律效益的。所以最好还是去当地公证处去进行公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人是16岁至18岁算不算童工
      未成年人是16岁至18岁算不算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


·公司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和原则
      公司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和原则一、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婚前房产离婚分割有哪些情况
      对于夫妻个人的婚前房产来看,有可能是在婚前就完全获得了产权的,当然更多的时候是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而在婚后由夫妻两人共同进行还贷。对于这样的......


·贵阳省医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条件是什么?
      司法鉴定时解决一些专门性问题的活动,司法鉴定的结果影响大且比较深,所以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的要求也比较高,在我国各省市都有司法鉴定机构,在司法......


·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广西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调高广西壮族自......


·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


·一,抚恤金、丧葬费继承纠纷答辩状需要注意哪些
      一,抚恤金、丧葬费继承纠纷答辩状需要注意哪些1、不要使用过激言论。谁对谁错自有法官评说,故所用词语尽量选择中性词,特别是针对他人的人身攻击......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后还要还吗?
      信用卡诈骗犯罪当中,除了有恶意透支外,还包括了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而不管是怎样的行为,其实对银行来讲都是对其合法利益的一种侵......


·一、交通事故酒驾加逃逸如何处罚?
      一、交通事故酒驾加逃逸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行政拘留如何保释?
      社会上总是会有一些您斗殴的事件发生,严重的违反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建设,所以对于这样的现象,一般都会对这些不法分子给予一定的惩罚,那么这样的性质......


·发包合同管理措施一般都包括哪些?
      发包合同管理措施一般都包括哪些?一、强化全员管理意识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