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夫妻财产诉讼时效是两年。《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也是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是对离婚时侵害另一方合法财产权益的一方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对于该条的理解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为的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除了这些规定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就此作出约定。既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共有。对共同财产,双方的权利是平等的,如无特殊事由,在权利进行分割时应该平均分配,不应因双方的收入状况不同而有所区别。
也就是说,一方无收人也好、双方收入的数额差距很大也好,只要是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旦分割,双方的权利和机会是平等的,一般都应平均分配。对于共有财产的处分,当事人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应该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对外做出决定。特别是将做出重大决定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就是对另一方构成侵权。
如果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等行为的,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权利人有权依法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这里所说的隐匿、转移、变卖等,是指一方通过采取这些行为,使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享有权利受到损害,或者说是使财产脱离另一方的控制或造成财产价值的减损。在主观上,当事人须为故意,通过这些行为,达到自己侵占财产的目的。因过失行为,导致的共同财产毁损,不应适用该条规定。
另外,这条规定中的少分或不分.是指夫妻共同财产中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伪造债务所侵占而涉及到的部分,而不是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只规定了少分或不分,将具体少分的比例及数额和什么时候可以不分等问题的处分权,赋予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对上述问题进行处理。
如果在离婚诉讼期间,权利受到侵犯的当事人没有发现上述行为的,而是离婚后才发现的,如何处理?婚姻法在第四十七条中也作了规定,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再次分割所涉及的财产,仍为刚才所称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部分而非全部。由于财产被一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所侵占,所以未能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这种行为已经导致了对另一方权利的侵害,理应依法对其进行救济。人民法院在审理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时,关于少分或不分的原则仍应适用。不过,提起再次分割之诉是可以随时提呢,还是应该有所限制,婚姻法末有明确规定。
一般说来,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一方如果就夫妻共同财产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情形的,会使财产分割时出现不利于另一方婚姻当事人的情况,对另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构成厂侵犯。对于权利受到侵害一方,法律提供救济手段自无疑问,婚姻法立法也有明确规定。但是权利的行使应该积极而及时,法律制定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尽快行使自己的权利,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同时也维护社会的安定。本条中所涉及到的此项权利的行使也不应
例外,应该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一般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受侵害之时开始两年内提出。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受到侵犯,应当属于一般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对于诉讼时效问题,应当与一般民事权利采取的保护措施相同,即应该适用一般民事侵权之诉关于两年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为了督促在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人能够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解释》将婚姻法第47条中当事人提起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诉的权利行使的时效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提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超出规定期间后,当事人再向人民法院请求要求保护其权利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保护。
如果债权人主张自己权利,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对抗债权人的,该对抗理由成立。当然超过诉讼时效的,如果当事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的权利仍然可以得到保护。具体面言,在离婚时以非法手段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如果在对方发现后2年内都役有主张自己权利的,在超过2年后,侵权的一方自愿履行的,权利受到侵害一方的合法权益可以受到保护。对于自愿履行完毕的,不得进行反悔。如果当事人已经履行完毕后,再以所履行的属于超过诉讼时效规定依法不应该还为由而主张反悔并诉诸法院的,法院对其请求将不予支。
原本是夫妻的男女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不能继续将婚姻保持下去,打官司的原因也是为了解除关系以及将财产的问题解决好,但是夫妻在分财产的时候可能没有发现隐藏的财产,而在判决下来之后才知道的情况下是可以继续在两年内打官司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及工资计算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及工资计算是怎么样的?一、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及工资计算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加班时间:第四章工作时间......
·司法鉴定需要找律师吗以及司法鉴定过程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了解司法鉴定,但是它却可以体现在我们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比如遇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件从而涉及到赔偿等方面......
·业主车辆丢失,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认为:自己每年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应该对业主的财物负有保管义务,现在由于物业公司没有尽到保管义务而发生车辆被盗,所以应该由物业......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如何赔偿?交通事故保险赔付中,医疗费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金部分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金部分......
·我国关于肇事逃逸罪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关于肇事逃逸罪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我国公民都能够在日常驾车的过程当中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说最起码能够很大程度的减少......
·一只眼睛工伤定几级残疾?
我们在工作过程中收到了伤害就按照工伤的形式进行赔偿,一般正规的公司都会帮员工购买相应的五险一金,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也按照......
·他项权在法律规定在我们国家是怎么样的?
现在社会,如果向银行进行贷款,购买一些物品的话,那么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的,因为只有提供担保,那么银行才会放心的将贷款,进行发放,当然在贷款......
·公司提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公司提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么确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选择江岸区工伤鉴定机构的优势在哪
关于工伤,国家规定的是先需要到指定的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在伤情得到稳定的控制之后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伤情的鉴定,所以在工伤之后需要清楚......
·双方打架警察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双方打架警察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双方打架警察办案流程是怎样的纠纷-----打架----报警-----派出所出警----现场了解情况登记双方姓名和周边寻找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