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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侦查逮捕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立案侦查逮捕区别主要是什么?
  
  
  立案侦查逮捕的区别主要是概念不同,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也不一样。
  
  
  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2、顺序不同,先立案后侦查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侦查的主体,目前语境下,是特指公安机关。立案后,一般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
  
  
  3、立案不一定为刑事犯罪
  
  
  立案:司法机关对于控告、检举或者自首的材料,应按管辖范围进行审查。
  
  
  立案侦查:适用对象是一般刑事案件,不含治安违法案件、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立案到立案侦查需要一个过程,不是立案了就要侦查,不符合立案侦查的不会立案侦查。
  
  
  二、逮捕的条件
  
  
  这一规定要求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事实上,立案侦查逮捕这是每一刑事案件办理过程当中的必经程序,只有公安机关在先立案的情况下,才能够对存在的犯罪行为进行侦查,等公安机关先侦查清楚了才能报批制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等到了逮捕的阶段,就说明司法机关已经几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但立案侦查阶段什么都证明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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