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诉案件缓刑机会大吗

缓刑是指对于已经触犯法律的犯罪分子,经过法定程序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且应当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在法院宣告犯罪分子犯罪后,暂时不执行其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验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对犯罪分子进行考察,根据犯罪分子在犯罪考验期间内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其判处的刑罚的制度。对于公诉案件是否可以判处缓刑,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满足宣告缓刑的法律构成要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被判处拘役刑或者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实际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的表现,如果对其适用缓刑对社会不会产生危害性的,那么就可以对其宣告缓刑。当然,在这里要注意,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是被判处有附加刑的,如罚金刑,那么附加刑仍然需要执行。由此可见,适用缓刑的几个要素包括:(1)刑期在三年以下或拘役,即代表着犯罪情节轻微;(2)不再具有社会危害性;(3)具有悔罪表现。1、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拘役所限定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决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少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定为,原判处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的计算,从判决宣告之日起。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2、《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的法律规定,具体包括,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还应当按时按期向监察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并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不得会见禁止会见的人员。缓刑的犯罪分子若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时,应当报经监察部门批准。3、针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其犯罪的性质和情况,在缓刑考验期内,对于某些特定的活动,禁止犯罪分子从事,也禁止进入特定区域、场所等,禁止解除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期限内将由公安机关负责监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应当积极予以配合。若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并积极遵守法律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决的刑罚将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若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犯新罪。缓刑撤销,原判决的刑罚与新罪所犯的刑罚,数罪并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一、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


·盗窃不作犯罪处理情形是怎样的?
      在生活当中是比较容易发生盗窃的行为的,一般的盗窃行为根据盗窃数额的大小来判断是构成行政违法或者是构成了刑事的犯罪。在法律的司法解释当中规定了......


·大额存单有风险吗
      大额存单有风险吗一、大额存单有风险吗?大额存单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差距较小,且大额存单基本属于无风险预期年化......


·一、交通事故一足骨折评残如何评残?
      一、交通事故一足骨折评残如何评残?当事人因伤致残,可在治疗终结后书面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伤残评定......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合同违约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


·怎么证明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怎么证明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证明债务,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


·醉驾驾驶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
      醉驾驾驶出交通事故怎么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单方起诉离婚财产分配
      单方起诉离婚财产分配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我
      《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我们到用人单位工作之前,都会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而针对劳动合同,我们国家有特别......


·根据规定,合同到期如何赔钱?
      任何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双方可以选择续签,1同时也可以选择就此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规定,合同到期如何赔钱?如果劳......


·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保证金不给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保证金不给怎么办l、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