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可以分配娘家的财产吗?

离婚可以分配娘家的财产吗
  
  
  离婚后告故意隐瞒财产,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因此,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包括: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离婚以后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或者藏匿的部分财产没有参与分配的,那么可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离婚财产。如果是在离婚以后,那么需要在诉讼时效两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对于隐匿的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员工合同期未满可以辞退吗
      如果员工合同期未满可以辞退吗员工合同期未满可以辞退员工,但如果员工没有法定过错的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劳务合同到期结算是怎样的
      劳务合同到期结算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到期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看是否续约。如果续约,则说明劳动者和......


·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怎么写?一、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怎么写?当事人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务受让方......


·一、在我国小手指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一、在我国小手指骨折工伤几级伤残?手指骨折一般会鉴定为十级工伤,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根据《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对十级伤残鉴定......


·大连教师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权利也是福利。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享受着五险一金带来的便利。用人单位会交一部分,劳动者也会交一部分,会从工资中......


·从一个公司辞职后社保会怎么处理
      从单位辞职了社保怎么处理辞职之后,对于社保的处理有以下规定:1、养老保险都是有个人账户的,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 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则又要依具体情况看是否......


·对方公司欠款不还该怎么办?
      对方公司欠款不还该怎么办?对方公司欠款不还的话应该及时和对方针对还钱的事情进行协商,实在协商不下的话且对方丝毫没有还钱的意图,就应该尽快拿到......


·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 一、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
      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一、界定性骚扰的标准是哪些?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2、行......


·期房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因而受到购房者的青睐。但是购买期房......


·有的购房者在买房子的时候比较着急,没有了解清楚相关的情况,就
      有的购房者在买房子的时候比较着急,没有了解清楚相关的情况,就匆忙的决定购房,而这样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最好在买房之前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