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产纠纷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由房地产引发的纠纷多种多样,不少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因此也向法院进行了相应的起诉,但是法院并不是对于所有的关于房产纠纷的起诉都予立案受理的,只有案件在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立案受理的情况之下,法院才会受理案件。此时不少人就问了:房产纠纷不予立案的情况有哪些呢?为了让您作详细的了解,接下来就由为各位进行介绍。
  房产纠纷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120条、121条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不受理。法院会根据第124条的规定,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下面是具体的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上述内容就是关于房产纠纷不予立案的情况的详细说明了。事实上,不论是房产纠纷,还是其他类的纠纷案件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立案受理的情况,法院都会不立案受理。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做事情,否则也只会让自己的权益进一步受损。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监外执行是在判决前还是判决后
      一、申请监外执行是在判决前还是判决后?法院判决监外执行是在判决时就宣布了,法院宜布以后,就可以在看守所办理监外执行的手续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


·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交通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


·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逃脱的规定是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这样的一种决定,必须对相关的规范来进行抓捕活动,在这种状况之下,如果构......


·试用期辞职工资什么时候发放
      试用期辞职工资什么时候发放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


·起诉探视权需要举证吗?
      起诉探视权需要举证吗?起诉探视权是需要举证的,可从两方面提供证据。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


·侵权商标使用证据认定是怎么进行的?
      侵权商标使用证据认定是怎么进行的?商标侵权的证据可以从商标注册证、侵权产品样本、侵权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来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


·婚外情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今已婚男女有婚外情的行为已经不稀奇了,据调查很多夫妻最后都是因为一方存在婚外情行为而导致的离婚。需要注意,虽然婚外情行为在我国不属于违法行......


·缓刑的基本条件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


·一、房租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房租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


·诉讼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
      诉讼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


·如何判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
      如何判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一、如何判断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为了避免陷入开发商的欺诈当中,最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