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质押需登记吗

股权从它的性质上来讲它是一种权益的表现,主要是来自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它们予以自己的股东享有的人身和财产上的权益的一种综合性的权益,而股权的说法还有狭义和广义上的区别,作为股东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将这些股东得到的权利就称为广义上的股权,而狭义的股权就是只有股东因为这个股东的资格,而享受到的从公司得到的经济上的利益还有参与到公司管理经营的权利,这就是狭义上的股权。对于股权质押从字面上就可以得出它的涵义,就是将股权这样的一种权益作为一种质押的标准物品而设定的质押方式,对于质押的质押物质上进行区别又可以分为两种质押的方式,第一种就是动产质押,主要就是拿财产进行质押,第二种就是权利质押,而股权的质押就属于这第二种的权利质押的方式。而股权要成为能够质押的一种质押的标准物品,那它就要满足一些条件,首先就是在性质上它具有财产性的性质还要有可转让性的这样一种性质,满足了这两种性质的股权才能作为一个合格的质押的标准物品,其中可转让性是对股权是否能作为质押标物的唯一的限制条件。关于股权质押的具体流程在我国相关的法规中是已经明确指出了的,具体的就是先要满足可以进行股权质押的条件,主要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还没有上市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这两种满足股权质押的主体;然后在开始股权质押的流程后首先就是填写相关的材料和表格,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证件,主要的就是涉及执照类的证件和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的身份证明等,之后在股权质押的现场提交相关的材料,最后就是在你已经登记申请的材料被受理后,就能领到股权出质的通知书,也就完成股权质押了。对于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这个问题的回答是,需要的。因为股权就代表着相应的股份,而股份将会使股权持有人享有其相应的权利,虽然对于股权持有人是可以将自己的股权出质给债权人的,但是在进行股权的质押登记时是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这样股权质押才能生效,而没有登记就进行的股权质押是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同时也是在正常程序下不会被承认的,这在我们国家的物权法上也是明确表示了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是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范畴,它是作为的一种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对于股权出质登记的作用就是为了确立出质股权的权利,这与动产质押是有所不同的,动产质权的权利确定需要的生效文件是不同的,动产质权确立是需要出质人交付了质押的财产才会确立其出质的权利。对于股权的质押登记是使股权的质权生效的重要条件,所以股权质押是需要进行登记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起诉拒执罪诉状如何写?
      在债务纠纷案件中,法院民事审判下来后,被告败诉但是拒绝执行审判文书的,原告还可以再向法院起诉,这个时候就是刑事起诉了。作为自诉案件,当事人也......


·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
      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文一、江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特点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维护土地......


·绩效扣工资劳动赔偿不发放怎么办?
      绩效扣工资劳动赔偿不发放怎么办?提供相应的证明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应当提前写好投诉书,进行签字投诉,书写好投诉人的个人信息以及投诉的劳......


·不签合同不上社保辞退员工补偿可以申请吗?
      不签合同不上社保辞退员工补偿可以申请吗?是可以申请的;辞退员工,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未书面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


·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强奸罪犯罪
      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强奸罪犯罪一、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强奸罪犯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首先要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然后才能做出相应的鉴定。而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往往都比较......


·社保丧葬费标准及领取流程是什么?
      社保丧葬费标准及领取流程是什么?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国民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和无法生活的人给予的能保障其最基本生活的物质条件。......


·交通事故后续治疗费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要是有人员受伤的话,那么此时最重要的不是对事故进行处理,而是要先对受伤的人进行救治。经过一段时间的医治出院后,则还会涉及到后续治疗......


·杀人后自杀了的怎么处罚?
      杀人后自杀了的怎么处罚?1,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杀人后自杀,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提起民事诉讼。2,可起诉犯罪嫌疑人的继承人,至少在......


·社保工资基数加班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社保工资基数加班费相关规定有哪些?1、按社保法的规定,加班费需要交纳,员工工资总额就是交社保的基数的。加班费是需要缴纳社保金。2、《社会保险法》......


·集体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集体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