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避免被员工举报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

如何避免被员工举报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被员工举报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是没有避免的方式的,因为本身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不能偷税漏税。举报的方式有: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热线12366。二、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 单位犯罪 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4.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三、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作为一个合理经营的企业是绝对不能出现偷税漏税的行为的,所以隐藏、阻止员工进行举报偷税漏税的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目前举报偷税漏税的方式有电话、官网、或者举报信件等方式,国家也鼓励全民举报身边的偷税漏税行为,共同打击这种犯罪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集体传销活动罪由什么构成?
      集体传销活动罪由什么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


·非法集资是在没有政府的允许下就进行集资的行为,是有关于金钱的
      非法集资是在没有政府的允许下就进行集资的行为,是有关于金钱的违法行为。那么,如果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能申请破产吗?或者法院判决为非法集资的公司能破......


·交通事故学生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否存在学生通常情况下
      交通事故学生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否存在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去税务变更注册资本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去税务变更注册资本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去税务变更注册资本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到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1、变更后的工商营业......


·辞职了怎么处理自己的社保
      辞职了怎么处理自己的社保辞职之后,对于社保的处理有以下规定:1、养老保险都是有个人账户的,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将自己名下房屋赠与子女或他人时,另一方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否支持?
      由于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所以急于离婚的一方可能会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作出一定的让......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对于生活中的很大一部分公民来所,对于抗辩权的问题可能都不是特别了解。因为其实抗辩权是主要针对我国合同当中而存在的一种......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2
      (2002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司发通[2002]56号)××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鉴中心[20××]毒检字第×号  司法鉴定技术......


·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
      公司法中股东提名董事条款是否有效?公司是我国市场上最为常见的一种企业类型,对于各上市企业来说,其内部是由各种不同职能的岗位所组成的,董事是......


·因怎样判断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
      因怎样判断商标的恶意抢注行为?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


·在我国注册公司法人失踪股东怎么办?
      在我国注册公司法人失踪股东怎么办?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在注册公司的同时就必须要登记在册的,有可能在几位股东紧锣密鼓的准备注册公司的相关证件跟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