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伪造印章批捕期限是多久

一、伪造印章批捕期限是多久?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捕一般是7天。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百二十一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二百二十二条 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
  
  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第二百二十三条 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延长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再延长二个月。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需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直接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题中的批捕期限分成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期限,第二种就是人民检察院决定批捕的期限,前者可以拥有的最长的期限是37天,后者是在接收到材料以后,在正常的法定工作日内,七天之内必须要给出公安机关一个确切的答复,伪造印章的这种行为肯定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一、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规定私闯民宅向哪里请求?
      根据法律规定私闯民宅向哪里请求?根据法律规定私闯民宅向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来进行处理。我国法律保护私人生命和财产不受侵害,私闯民宅属于违法......


·哪些情形可以使用不安抗辩权?
      您都知道的是合同当中都会约定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当然有时候这种义务的履行,它是有顺序的。因此,很多在前面履行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就会担心后面的人......


·非法运输弹药罪具体构成要件有什么?
      构成要件是:一、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而故意为之。二、客观上表现为以陆运、空运、水运、包裹寄运等各种形式,在国内非法运输......


·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专利申请的受理条件是什么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专利申请提交后,首先应进行是否符合受......


·什么是误工费?
      什么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误工费赔......


·保险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久?
      保险立案侦查的期限是多久?保险立案侦查的期限是两个月左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经第四十三次部常......


·一,法律上抚养费判决下来执行不给怎么办
      一,法律上抚养费判决下来执行不给怎么办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可以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可以赔偿多少?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可以赔偿多少,应当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应当是据实赔偿。交通事故保留伤残等......


·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一般多少钱
      离婚确定小孩抚养权是一方面的,但不能因为一方抚养了小孩,另一方就可以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这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支付方法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