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审查起诉嫌疑人连贯陈述权利合法吗?

一、审查起诉嫌疑人连贯陈述权利合法吗?
  
  
  审查起诉嫌疑人连贯陈述权利是合法的,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多是贯穿整个诉讼过程的,如获得辩护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都有权进行自我辩护。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代理申诉、控告。
  
  
  二、具体情况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对于检察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依法享受审查起诉阶段连贯陈述的权利和义务,在对有关犯罪事实进行认定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辩解。另外,在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还可以享受其它很多的权利,司法机关应当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评残十级赔偿标准项目是什么?
      工伤评残十级赔偿标准项目是什么?(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


·贩毒被抓多久能探视有哪些规定
      贩毒被抓多久能探视有哪些规定在判决生效之前家属是不可以探视的。可以及时聘请律师协助维护家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已被刑事拘留,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到看......


·漏诊的医疗过错案例
      漏诊的医疗过错案例一、漏诊的医疗过错案例原告患者于2001年9月因交通事故受伤到被告医院外科住院接受治疗。患者入院诊断为:头皮挫裂伤;左肩关节半......


·强迫卖淫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迫卖淫罪判刑标准是怎样的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呢?在现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很多项目都是直接承包给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项目之后,会经过相关机构进行......


·虚假诉讼的行为最高可判几年?
      虚假诉讼的行为最高可判几年?一、虚假诉讼的行为最高可判几年?虚假诉讼的行为最高可判7年,因为刑法307条就是关于虚假诉讼罪的一个法律规定,如果......


·招摇撞骗数额较大是多少?
      招摇撞骗数额较大是多少?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一般来说是2000元到4000元之间。三万元以上的是数额巨大。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


·有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有质押合同无质权下的合同效力有哪些一、质权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


·宅基地建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宅基地是指村民居住的地方,只有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可以在村里建房,建房后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排他性的享有一定土地面积的占有、使用、收益......


·商标后三个字一样构成侵权吗?
      商标后三个字一样构成侵权吗?这个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有以下四条构成要件:第一,必须存在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客观上使用注册商标,既没有取得商标......


·离婚必须平均分共同财产吗?
      离婚必须平均分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