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年抢夺司机方向盘违反哪条法律


  一、抢夺司机方向盘违反哪条法律
  
  
  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涉嫌《刑法》第114条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是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危险犯。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面临威胁。
  
  
  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否危害到公共安全是定罪关键。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危险犯,而非结果犯。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刑法所保护的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陷入危险。
  
  
  在正处于运营状态的公交车上,乘客拉扯司机并抢夺方向盘,极有可能导致车辆失控并造成交通事故,这是一般常识。在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若乘客依然作出抢夺行为,从主观上对危害结果和危险状态即是持有放任的态度。
  
  
  客观上,这样的行为还对车上其他乘客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另外,失控的车辆对公路上其他车辆、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健康,以及市政、路政设施也必然带来相当的危害后果,甚至酿成重大交通事故。这样的行为和可预见的危险后果,已经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构成要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严重危害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的犯罪。本罪中"危险方法"是指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方法。这种方法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多数人或者不特定的人重伤、死亡。"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以及公共生活的平稳与安宁。
  
  
  本罪作为危险犯不存在未遂,在危险状态出现以后,不存在危险犯的犯罪中止。亦即是说,在公交车上殴打行驶中的公交车司机,或者抢其方向盘等行为,会让司机无法正常控制车辆,它不仅会危害乘客的生命安全,还严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可能导致撞车、撞人事故。所以,行为人不论以何目的抢公交车司机方向盘,都应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共道路交通工具的司机承担整个车辆中乘员的生命安全任务,责任是非常重大的,但是,有些人由于法制观念淡薄,道德品质底下,公共安全意识不强,对此却不够重视,往往会找各种理由与司机较真,抢夺司机方向盘。在他们看来,此行为只不过是与司机过不去,根本没想到对行车安全、会给整车乘客带来的危险,更没想到可能构成犯罪。因此,必须对此行为给予遏制。
  
  
  上述案例中,当时公交车上有多名乘客,而且正值早高峰时期,路上人流和车辆十分密集,王某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构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
  共安全罪。但所幸公交车只撞在了隔离带上,并未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同时,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他人经济损
  失,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告诉我们抢夺司机方向盘也是触犯刑法的,触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实际上,我们的生活中出现过不少因抢夺驾驶员方向盘而导致交通意外的情形,所以说我们要知道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围是包活妨碍驾驶员正常操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传播淫秽物品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传播淫秽物品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


·犯罪的故意有哪些类型?犯罪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我国对刑事犯罪的主观形态分为了两种情况,即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一般要是过失构成犯罪的,那都是会比故意构成犯罪的处罚轻一些,甚至在一些情况看下......


·没有投资人告非法集资应该怎么办?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可能很多老百姓都遇到过非法集资的行为,但是由于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并不是特别地了解,也不知道他的行为是否真正的触犯了非法集资......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金是多少?
      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赔偿金是多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对涉嫌行贿或共同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对涉嫌行贿或共同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


·青岛农村拆迁补偿
      青岛农村拆迁补偿一、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


·离婚房屋贷款这种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房屋贷款这种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虽然说在争夺房产的时候,肯定原告,被告双方都需要聘请专业律师的,但是有一点不能否认的是,律师在代替当事人......


·法院罚没款返还资金是否存在
      法院罚没款返还资金是否存在一,法院罚没款返还资金是否存在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


·一、9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9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9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医药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


·法律上分居多久算是离婚
      我国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但主要还是看你们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


·最新洗涤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洗涤购销合同范本洗涤购销合同范本甲方(买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卖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