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一、交通轻伤要求赔付误工费怎么办?
  
  
  轻伤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该结合对方提供的误工时间和收入证据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查看伤亡情况并现场拍照
  
  
  发生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打开危险报警灯,在车后部树立安全警示牌,夜间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拍照一定从事故车辆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拍,把车辆位置、标志标线、周围的环境甚至建筑物都拍进去,尽量使照片能够表达当时的状况。
  
  
  在路面发生刮蹭后,首先是要确认一下现场有无造成人员伤亡。如果是轻微的擦碰,未造成重大影响。可以由双方将事故现场照片拍摄下来,自行协商解决进入快速理赔流程。
  
  
  注意:千万不要只拍摄受损部位,因为这无法鉴定是谁的责任。
  
  
  2、将车挪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在拍照后应及时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双方再协商责任。协商一致后,最好白纸黑字记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车损状况、双方愿意承担的责任,以及双方的车牌号、保单号、驾驶证号、联系电话等,以方便日后联系去快速理赔中心定损理赔,或通知相关保险公司到现场理赔。但如果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就可以选择报警了。
  
  
  注意: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或者协商不成又不及时报警、造成交通堵塞的行为,民警将予以强制拆除现场,并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3、事故处理善后联系保险公司
  
  
  一般来说,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该电话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受理后会通知定损员到现场给车辆定损。开据“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在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事故责任人带好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以及双方车辆维修发票和交警部门出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有银行卡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的索赔业务。
  
  
  一般情况下,相关工作人员会在受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索赔款项汇至事故责任人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内。
  
  
  注意: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可到任意一方保险公司定损。
  
  
  不是受害者构成轻伤的情况下就不能要误工费了,只要是有人受伤,哪怕是轻微伤,在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下都会产生误工费。遇到交通事故以后的解决办法当然是两个人能够理智冷静的协商处理最好,其中有任何一方是不配合的态度,消极的态度,解决办法只能是选择司法途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竞业禁止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竞业禁止我们知道,竞业禁止对于我们的理解就是禁止竞争行业,其实竞业禁止是有关于商法理论的课题,国家目前对于竞业禁止这一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停工的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
      一、停工的误工费需要哪些证据?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


·什么属于实物证据
      什么属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表现形式的不同和证据存在方式的不同,证据分为言词和实物证据。就字面意思而言,言词证据主要表现为人做出的一些陈述,实物......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有哪些?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有哪些?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以下详细介绍减少和增加注册资金的详细流......


·根据法律规定扒窃未遂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扒窃未遂如何处理?一、根据法律规定扒窃未遂如何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扒窃未遂将会比照犯罪既遂的情况进行从轻处理。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


·一、公证遗嘱案件提供证据的时间有哪些?
      一、公证遗嘱案件提供证据的时间有哪些?时间有起诉或者是申请仲裁时伴随起诉书和仲裁申请书的,还有就是在案件审理和仲裁过程中在法庭或者是仲裁庭上时......


·仲裁员回避情形有哪些
      仲裁员回避情形有哪些被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自行向仲裁委员会披露并请求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


·徐州市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属于典型的职务类犯罪,同时法律规定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此罪。虽然,《刑法》中对此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但是我国各地的情况不同,因此......


·禁养区的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禁养区养殖场如果关停搬迁,不是养殖场违法经营,是我国环境保护治理和农业产业升级的需要。所以养殖场补偿标准:油毡棚基准价70元∕㎡,钢棚结构基准......


·中国刑法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怎么量刑?中国刑法金融凭证诈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