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无故被交警判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二、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后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理肇事者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肇事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肇事者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驾车逃逸,但没有因逃逸而造成严重后果。这种情况符合刑法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加重处罚情节,对肇事者应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害人得到其他人的及时救助而脱离危险,从而没有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后果。2、虽然在逃逸过程中已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但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3、行为人肇事将他人撞成重伤,但并不具有使其死亡的现实危险性。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的处理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这界定了逃逸致人死亡的具体范围。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未介入肇事者本人其他加害行为即交通肇事后单纯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况。3、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按照《解释》第六条规定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4、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在逃逸过程中介入肇事者的“加害”行为,如拖着伤者逃逸故意到车轧人,将受害人抛入水中,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对此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对肇事者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进行数罪并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逃逸行为已成为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行为,因此不应再被作为前一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是由,否则有违“禁止一行为重复评价的原则”。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没有及时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根据造成的后果的不同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发生逃逸的行为的,将会从重从严处理。但是如果交警部门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肇事者有逃逸行为,可以向交警部门提出异议,申请重新进行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要点是什么?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要点是什么?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


·刑法自首情节的规定有哪些
      有的刑事律师在进行辩护的时候选择的辩护方向可能是具有法定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这些情况下虽然也是要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但却可以从轻或......


·绑架罪杀害人质会面临什么惩罚?
      绑架罪杀害人质会面临什么惩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


·2023老人婚前协议书范文
      法律并没有禁止老年人再婚,而到了晚年之后由于子女长期不在身边,自然也希望能有一个人与自己一起,这样生活也有一个寄托。但此时毕竟老人年龄大了,......


·什么是拆迁补偿的抗辩权?
      什么是拆迁补偿的抗辩权?拆迁补偿根据拆迁的性质不同,最终补偿也会不尽相同,国有土地拆迁以及集体土地拆迁,都有着相应的规章制度来限制制约,而且......


·民事诉讼法执行特点
      民事诉讼法执行特点一、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理论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


·未成年男女双方自愿性关系这算违法吗
      未成年男女双方自愿性关系这算违法吗一、未成年男女双方自愿性关系这算违法吗如果女方自愿并且年满14周岁就不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


·有哪些常见的放高利贷行为
      有哪些常见的放高利贷行为一、常见的放高利贷行为有哪些对于哪些行为属于放高利贷,我国民法学界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借贷的利......


·注册资金是什么?
      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可以取出来吗?按照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要按照比例出资,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营业执照上面,会写清法定代表......


·在我国起诉离婚又找不到对方多长时间立案?
      在我国起诉离婚又找不到对方多长时间立案?找不找得到对方都不会影响立案的时间的,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刑法认定是什么?
      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备属于重要公共设施,作为公民,要对其爱护不得进行破坏。的对于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会根据情况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