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高利贷两万会有什么后果?


  欠高利贷两万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对方有借条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您还款的。但是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其二,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其三,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此外,关于“驴打滚”的司法解释如下:
  
  
  其一,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其二,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三,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这个司法解释有三重含义,一是认定高达24%的高利贷年利率合法,二是认定超过36%年利率部分为非法,三是对“驴打滚”的利滚利方式给予了一定程度(24%范围内)的认可。
  
  
  24%以内为合法,36%以上为非法,那么24-36%之间部分到底合法还是非法呢?
  
  
  在司法实践中,对24-36%之间的利率,多数法院是这样处理的:如果已经支付了不超过36%的利息,法院会支持已付利息为借出方的合法收入,如果还没有支付利息,法院会支持不再支付。这就是说,24%-36%之间的息率似乎是既合法又非法,是法院可自由裁量的模糊地带。
  
  
  从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解释看,国家对高利贷的宽容程度是相当高的。即使是超过36%的非法借贷,也基本上是纳入民事范畴,民不告则官不究,并不像过去那样认定为非法金融行为,属于刑事犯罪而给予主动的严厉打击。
  
  
  高利贷的借贷方式
  
  
  大耳窿就是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而且,高利贷的利息是逐日起“钉”(利息),以复息计算,此谓之“利叠利”。往往借几百元,过了一年半载才还,连本带利可能要还几万。
  
  
  驴打滚多在放高利贷者和农民之间进行。借贷期限一般为1个月,月息一般为3-5分,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月本金。依此类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长,像驴打滚一样。
  
  
  羊羔息就是借一还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还200元。
  
  
  坐地抽一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1分,但借时须将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计息。如借10元,实得9元,到期按10元还本付息。
  
  
  综合上面所说的,高利贷对于我们来说是千万不能进行借的,而且高利贷一般要比普通借贷的利息要高很多,如果还不上款的话,那么利息是我们承受不了的,而且只要催收不还款,别人还是可以利用法律的途径来保护他们个人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地产开发商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商不履行合同怎么办?一、针对违约方的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纠纷:1、如果对方虽然违约,但不是蛮不讲理,态度也不是极为蛮......


·人身损害怎么赔偿误工费
      人身损害怎么赔偿误工费一、人身损害赔偿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一)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


·职务发明人报酬规定是多少?
      职务发明人报酬规定是多少?(1)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


·抑郁症能做司法鉴定吗?
      现代生活节奏快,生活压力大,社会间无形的矛盾也不断的增多,人们很容易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甚至有些人严重的话会做出不可逆转的事情,那么抑郁症......


·劳动合同员工违约公司怎么办
      劳动合同员工违约公司怎么办?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职工的违约责任,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一是《劳动合同法》......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


·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怎么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怎么调解?我国法律规定,权益受到侵害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则可以根......


·有的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为了吸引购房者,打出了售后包租的宣传,
      有的开发商在售房的时候为了吸引购房者,打出了售后包租的宣传,其实就是给购房者承诺购买了他们的商品房的,日后若需要出租的话,则可以由开发商来进......


·标的金额一万块诉讼费多少钱?
      标的金额一万块诉讼费多少钱?一、标的金额一万块诉讼费多少钱?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


·累犯批捕后可取保候审吗
      一、累犯批捕后可取保候审吗累犯批捕后是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且法院可以对犯罪嫌疑人加重刑事处罚。被取保候审仍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赔偿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