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

生活中人们在签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往往不留心就会掉入各种“陷进”中,产生各种纠纷,使自己遭受到损失,这时就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本文中为您介绍签订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房屋居间协议有哪些陷阱
  居间协议设定买卖义务居间协议约定的是委托人与中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对委托人设定必须签订买卖合同的义务。房屋买卖双方是否签订买卖合同,取决于双方能否对买卖条件达成意向一致,但现实中,一些中介公司以格式条款在居间协议中约定签约时限,应属无效。
  交易不成收取“违约金”《合同法》明确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只能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通信费等。中介公司单方面以格式条款约定委托人在买卖不成的情况下承担所谓中介服务费或违约金,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买卖双方利用了中介的交易信息或依靠其媒介作用达成了交易却不支付居间费用,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意向金”牵制委托人许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意向金“以示购买诚意”,一旦中介公司收到该笔费用后都会利用它牵制委托人,使其不得不签订买卖合同。现实中,居间协议不可能包含买卖合同所应当包含的全部内容。在买卖双方对许多重要交易条件尚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将意向金转化为定金,存在很大的交易风险。因此,买卖双方应在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后再支付定金。
  先收费再办手续按规定,经纪机构单方收取的中介费用最高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1%;经纪机构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中介服务费。但事实上,不少房产中介都在协议中要求委托人一次性付完全部费用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二、怎样解决中介纠纷问题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产中介公司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一般情况下,房产中介费用是在买卖双方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后、房屋正式过户之前付给房产中介公司。这避免了买卖双方不诚信的情况。可是,一旦由于种种原因合同中止,很多中介公司不会退还中介费用,并做出这样的解释:虽然交易没有达成,可是在交易中,中介公司已经付出了劳动,理所当然收取报酬。大多数守约方由于当初签订合同时没有特别关注中介费用的款项,因此往往投诉无门,只能吃哑巴亏。
  针对以上问题,给买卖双方提出了三点建议,以期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房屋买卖双方应在委托中介公司办理过户等手续时,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各种条款、税费等名目和数额;
  2、应当严格审查中介公司报告的事项;
  3、关于费用支付期限问题,不应轻信中介公司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写入合同。
  明白租赁房屋居间协议的“陷进”及注意事项,识破房屋中介的一些骗局,才能更好的签订合同,找到适合自己的房屋,避免经济利益的损失。如果您还想深入了解有关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的相关事宜,可以咨询网站来进行求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民诉中证人不作证可以吗?
      在民诉中证人不作证可以吗?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


·婚后财产怎么算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婚后财产怎么算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


·电线产品质量纠纷法律适用法律有哪些?
      电线产品质量纠纷法律适用法律有哪些?产品质量纠纷,是指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包括经济合同中的质量纠纷,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侵权纠......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定刑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定刑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定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


·诉讼时效会因刑事案件中止的条件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体包括:(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投资担保公司破产是怎样的
      投资担保公司破产是怎样的说起投资担保公司,想必您都是非常熟悉的,但是投资公司和普通公司一样,如果经营不善也是可能会面临着破产的。那么您知道......


·一般签出版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签出版合同注意哪些问题一、一般签出版合同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年限。你若签十年的,那么你十年之内就没法再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了。个人建议签......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丧失继承权第一条规定是什么?
      丧失继承权第一条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


·山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管理问题
      山东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管理问题一、山东省农村拆迁管理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很多农民的耕地面......


·子女监护权变更条件是什么
      子女监护权变更条件是什么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四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