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商场破产购物卡怎么办?

一、如果商场破产购物卡怎么办 应当作为破产债权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没破产,有接管人,应向接管人要求退还。查询商场是属于哪家公司的。直接上他们的公司找负责人去就可以了。这样他们是逃脱不了关系的。而且在谈话的时候记得录音。如果当场解决不了。就向有关部分投诉。比如工商局。这种情况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经济补偿金不一定只有“一个月的工资”。其计算方法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您的请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公司不支付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反应”或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解除书也不视为您对经济补偿金的放弃,所以您仍然可以请求公司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您只有工作了4个月,所以仅仅能够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商场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就具有破产的主体资格,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就可以申请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综上所述,如果您购买了的购物卡的所属商场倒闭了面临破产,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我们查找他具体隶属于哪一家企业,并收集所有的有效证据上报给工商部门,请求执法机关出面,帮助受到欺骗的消费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寻衅滋事检察院已批捕不起诉会怎样?
      我们您都知道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寻衅滋事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只要是满足法律的对其行为的鉴别方式则会即将其行为定为刑事违法行为,也将会承担一定的法......


·过年7天假加班工资倍数是多少?
      过年7天假加班工资倍数是多少?按照3倍工资发放,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


·自书遗嘱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自书遗嘱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一、自书遗嘱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自书遗嘱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


·住改非拆迁可以按照商铺补偿吗
      住改非拆迁可以按照商铺补偿吗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遇到法定假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遇到法定假日按三倍工资计算吗?误工费与节假日不按三薪算。法定假日三薪,是对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法定假日工作而言。误工的人......


·私募基金可以出借
      私募基金可以出借一、私募基金可以出借吗私募基金不可以出借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运营中的“不得要点”1、不得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


·工程变更索赔程序是什么?
      工程变更索赔是指施工单位由于一些施工过程的具体情况变化,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意思。一般在于建设单位没有履行合同的规定,或者增加一些建筑费用,......


·刑事处罚后精神赔偿可以申请吗
      刑事处罚后精神赔偿可以申请吗一、刑事处罚后精神赔偿可以申请吗《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


·刑法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有哪些?
      刑法犯罪构成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有哪些?犯罪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主......


·检察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检察院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对于大部分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法律规定是由人民检察院来立案管辖的。那么对于这些不同的刑事犯罪,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