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养老保险是否全国联网

社会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养老保险金,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否全国联网对于在网上能快捷查询相关信息是很重要的,下面来一起详细了解下吧!一、是否有全国社会保障网络?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在建立全国社会保障网络之前,各省要在省内统一,网络要在省内统一。二、社保全国联网的好处1.身份证号码将被用作终身的社会保障卡号码。全国社会保障卡统一,身份证号码作为社会保障卡号,终身不变。预计将解决跨区域就业转移社会保障继续存在的障碍。2.社会保障卡将与国家标准统一。目前的社会保障卡都是各省、市、州自制的,卡的颜色、卡号各不相同。例如,成都市的社会保障卡是一张9位数字的自编号卡,不能在全省各省市使用,这给社会保障信息的最终连接和转移带来了很大的障碍。成都市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说,成都市参与了“国家标准”的起草和制定,以实现社会保障信息的规范化管理。社会保障卡的统一是最明显的特点。一旦统一标准,社会保障信息将与国家网络相连接。在全国任何地方,任何社会保障卡都可以查询社会保障信息,而且使用方便。根据要求“守则”出台后,中国的社会保障卡将在全国统一,不再自行编号,所有身份证号码均作为个人参与社会保障的代码,以方便人员流动。三、新的社保卡可以直接充值和支付社会保障卡要实现国家的统一,国家的普遍目的,保险人员的参与信息必须与全国联系起来。成都市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全国社保局的核心业务数据,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缴费金额、养老金和参保年限等,都将纳入全国社保网。这有利于全国范围内的跨地区就业、社会保障的转移。负责人表示,与“国家标准”数据、管理模式相统一。通过对被保险人标准数据的准确、完整的记录和跟踪,社会保障服务的真正实现是“记录生命、服务生命、跟踪生命”。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么解除网上劳动合同?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网上办公、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等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大大提高了办公效率,也节省了异地之间的车途劳顿和信息阻塞。尤其为了保护和......


·一、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山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山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035元2、山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0150元死亡赔偿金:城镇31035元×20年=620700元......


·辞退员工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辞退员工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分裂国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
      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用人单位需要提......


·承包方的义务是啥
      (1)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我国是一个土地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多地少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为此,国家建立了严......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关于债务转让官司中转让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在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配合......


·一般侵犯名誉权索赔多少钱?
      一般侵犯名誉权索赔多少钱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


·如果工伤认定之后怎么办?
      如果工伤认定之后怎么办?找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则公司只需承担工伤期间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剩下......


·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力与撤销权行使代价的承担
      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力与撤销权行使代价的承担我们都知道,一项权利的行使,必然会对多方面产生作用。撤销权亦复如是,那么当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撤销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