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并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2、失业人员参保后,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停止缴费即停止支付待遇。续缴时必须补缴其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的医疗待遇不予支付。
  
  
  3、失业人员补缴期医疗保险费时(含首次参保未领IC卡人员),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欠费期间的医疗待遇不予支付。
  
  
  4、参保的失业人员死亡,即终止医疗保险关系,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如有结余则并入统筹基金,不予返还个人。
  
  
  二、辞退员工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2、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不仅还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也会包括工伤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项目,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了任何的工伤事故后,受害人也是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来索要相应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使用证中的四至指的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证中的四至指的是什么意思?您都知道,如果我们对于一块土地享有使用权,那么,它的最好凭证便是土地使用证了。所以,我们在申请土地使用证的......


·涉外收养登记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十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


·2023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认定盗窃罪
      不管是对这样的犯罪进行处罚,此时都是要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的,也就是需要充分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从而确定量刑幅度,最终对犯罪之人做出处罚。而针......


·犯罪分子初次贩毒能不能量刑?
      犯罪分子初次贩毒能不能量刑?初次贩毒就是需要量刑处理的,贩卖毒品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


·一、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
      一、别人可以代为妻子告丈夫重婚罪吗?不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购销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是什么?
      购销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是什么?一、购销合同成立生效要件是什么?1、合同承载着双方意思自治的内容,约定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的限制规定,......


·交通新规醉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
      交通新规醉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劳动法辞退员工社保补偿吗?
      劳动法辞退员工社保补偿吗?一、劳动法辞退员工社保补偿吗?辞退员工,社保并没有补偿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


·最新刑法毒品罪具体是什么?
      毒品对我人们来说就是一个噩梦,一旦染上就会无法自拔,而毒品犯罪一直是我国严厉打击的,是不被法律允许的。在我国的《刑法》中,对于毒品的相关规定......


·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是否可以?
      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是否可以?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是可以。(1)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区分情况处理: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


·协议离婚了还能起诉抚养权吗吗
      协议离婚了还能起诉抚养权吗吗一、协议离婚了还能起诉抚养权吗吗夫妻俩离婚时离婚协议上约定小孩归男方抚养,女方可以在离婚后和男方协议变更孩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