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购房者签购房合同的流程有哪些?


  一、购房者签购房合同的流程有哪些?
  
  
  购房者签购房合同的流程是: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开发商下载网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购房者交首付——开发商将首付款打到房产局的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商下载备案单并打印备过案的合同——通知购房者再次签订备案合同——开发商将备案合同送到房产局审核盖章——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二、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也就是核实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这五证。最主要的是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证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
  
  
  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因为复印件是很容易作弊的。这也是你将来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所在。
  
  
  2、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要明确约定卖房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也就是说一定要确认交房日期,且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3、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中明确说明了,如购买的商品房有面积差异,合同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要么同开发商协商。所以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说明后,才能避免出现此类问题。
  
  
  4、付款方式与期限
  
  
  一次性付款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后再给予支付。银行贷款应该在约定的时间里付款,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没有到开发商账上的话,是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的,所以应该把时间约定的更加充裕,在签订正式的合同之前,先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得到资信贷款,避免出现其他的麻烦。
  
  
  5、开发商关于基础设计和配套设施的承诺
  
  
  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保证你最基本的生活可行性,再有就是有关于天燃气以及燃气管道的开通。
  
  
  6、关于产权登记的问题
  
  
  如果你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者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退房或要求卖方赔偿违约金。一般按照商品房的销售规定,是在60天以内,开发商就应该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的,如果没有及时备案,可以要求违约金。
  
  
  买房一直对于百姓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更是要慎重小心,对于购房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都要详细阅读,不能含糊不清的带过。购房的流程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谨慎对待,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情况导致一系列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公正可以吗?
      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公正可以吗?是可以的;我国的新《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始终归其各自所有。新《民法典》还规定,夫妻可以就婚姻关......


·在我国规定有劳动合同辞职要多久?
      在我国规定有劳动合同辞职要多久?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界定是怎样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界定是怎样的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


·高温天鞋厂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众所周知,鞋厂的工作环境较为恶劣,尤其是高温天气时。自从劳动法关于高温补贴的规定明确以来,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那么如果鞋厂不发......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


·保险公司法人资质要求是什么?
      保险公司法人资质要求是什么?公司法人是很多人比较熟悉的一个职位,你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每一个公司中都会有一个法定代表人,这是《公司法》的规定也......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


·工程质量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企业单位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在刚开始签订合同的时候在合同当中有这样的规定,建筑工程完工并且质量检验过关......


·一个月内工伤认定能下来么?
      工人在建筑工地施工的时候,有时候难免会被机器设备弄伤。一般来说,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范围,工人应该尽快要求企业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等认定结果出来......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一、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债务的全部转让,通常也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的持有者或者债的旅行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种......


·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解释定义
      一、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解释定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构成此罪。上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