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嫌疑人监视居住属于无罪吗?

嫌疑人监视居住属于无罪吗?
  
  一、嫌疑人监视居住属于无罪吗?
  
  在司法实践中,被监视居住的人,也有最终被判无罪的。不过,大多数人最终还是有罪的。
  
  监视居住适用于审讯期间,如果侦查机关认定其构成了犯罪(还只能说是有嫌疑),同时认为其罪行较轻,一般是改为取保候审,即放人回家等待审判;如果认为其罪行较重,一般是改为刑事拘留,直到逮捕。即把人关到看守所。
  
  二、该制度的设立目的
  
  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以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监视居住只是强制措施之一,最终当事人是不是有罪,还要由法院来审理后判定。
  
  三、监视居住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四、监视居住的执行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有人身危险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人员与犯罪有牵连的。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应当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说明监视居住的理由、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要求被监视居住人支付费用。
  
  固定住处,是指被监视居住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指定的居所,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为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
  
  当公民做出了任何违法行为以后,不仅会给其他公民和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同时也会影响到社会的治安和秩序,所以在发生违法行为以后,司法机关是会对犯罪事实进行立案调查,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重要的疾病或者处于怀孕哺乳期间,也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作品著作权如何登记?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的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著作权人原始取得或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法定承受取得著作权的作品登记申请。通过转让、赠与或互易取得著......


·强奸罪从抓捕到判决要多长时间?
      强奸罪从抓捕到判决要多长时间?强奸罪从抓捕到判决要几个月的时间,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三十七天,但经批捕后逮捕,则可继续羁押,一般侦查期限是两个月......


·2023年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3年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刑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犯故意伤害......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解释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司法解释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风险小、成本低、非法收益高,主要是以侵犯我们的个人信息来达到他们的目的,近年来发案率急剧上升,活动......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退伍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租的房子到期中介不退押金怎么处理?
      现在中介市场是非常火爆的,特别是房产中介。现在年轻人找中介租房是非常的多,有的中介会把押金给房东,有的中介则不会交给房东。那么租的房子到期中......


·劳动合同三年以上有什么好处?
      劳动合同三年以上有什么好处?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签3年的好处如下,企业和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可以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的工资低于转正......


·离婚房子公证给孩子应该怎么做
      离婚房子公证给孩子应该怎么做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把房产过户给孩子,是属于一种无偿赠与的形式。其实签订房产赠与协议书以后也发生了一定的法律效力......


·有诉讼标的,没有诉讼标的物的诉讼法院会进行受理吗
      有诉讼标的,没有诉讼标的物的诉讼法院会进行受理吗一、有诉讼标的,没有诉讼标的物的诉讼法院会进行受理吗?会进行受理的;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


·迟到超半小时可以罚款两百吗?
      相信大家都有听过一些公司为了防止员工迟到早退而制定了一些罚款规则,对于出现这样的规定也是因为很多员工自由散漫惯了,不能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但......


·刑事诉讼法未成年的规定是什么
      对未成年人成长教育的保护,在我国的诸多法规当中都有体现,因此在刑诉法当中对未成年人庭审的程序就有着特别的规定。法院在审讯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