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的反贪局有侦查权吗?

一、我国的反贪局有侦查权吗?
  
  我国的反贪局是有侦查权的。
  
  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的一个内设机构。
  
  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
  
  参与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
  
  直接立案侦查全国性重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
  
  组织、协调、指挥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
  
  负责重特大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的侦查协作;
  
  研究分析全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承办下级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研究、制定贪污贿赂检察业务工作细则、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下设办公室、侦查一处、侦查二处、业务指导处、指挥中心。
  
  受案范围
  
  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 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行贿罪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 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对单位行贿罪
  
  对单位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 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 述单位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介绍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 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行贿罪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 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 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 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 行为。
  
  私分罚没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务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 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实行分级立案侦查的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全国性的重大犯罪案件;
  
  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全省(自治区、直辖 市)性的重大犯罪案件;
  
  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本辖区的重大犯罪案件,基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辖区 的犯罪案件。
  
  我们国家之所以要设置反贪局的机构就是为了制止那些贪污的官员没有好好为人民着想,反而用权力来侵害公民的违法行为会让国家的形象倒塌,所以反贪局只要怀疑有人贪污就可以直接行使其侦查和调查的权力对犯罪进行干涉和严密的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院开庭时间能推迟吗?
      法院开庭时间能推迟吗?一、法院开庭时间能推迟吗?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五十五条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


·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
      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一、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后果是怎样的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规定是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规定是什么?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规定是用人单位方面需要承担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工资的义务,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


·驾驶员在高速导流线掉头扣分吗
      驾驶员在高速导流线掉头扣分吗?驾驶员在高速导流线掉头是要扣分的,高速掉头的处罚标准是12分,处200元罚款。处理需要打单扣分的违章,要处理人携带本......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期限与误工费是挂钩的吗?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期限与误工费是挂钩的吗?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期限与误工费是挂钩的,如果由于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入院治疗不能够正常......


·股权转让协议有效期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有效期是什么时候股权转让一般都离不开股权转让协议,但是股权转让协议的拟定也不少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您花时间去认定拟定,但您在拟定......


·第二次起诉判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有时候会发现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可能不会判决离婚,这就有可能会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有了之前的经验,很多人此时就想了解第二次起......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
      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一、不能偿还个人债务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何规定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何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何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


·二手房买卖房产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二手房买卖房产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1)二手房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买卖合同是双务、有......


·正式员工怀孕期间可以辞退吗?
      正式员工怀孕期间可以辞退吗?不可以。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女职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